实用新型技术的奥妙在“巧”,一点即破,不申请专利难以保护原创者知识产权
【聚焦班组】程序“繁”、费用高阻碍职工申报专利
本报讯(记者李国 通讯员蒲德贵 张明英)重庆能源集团石壕煤矿瓦斯抽采队维修工杜贤义近段时间既高兴又郁闷。高兴的是由他研制的抽放钻孔一氧化碳、瓦斯、粉尘“捕捉器”试用成功,在国内煤炭行业属独创,企业针对该项目拿出90万元科研经费注册了专利。郁闷的是他多年来与班组员工一起研发的其它小型钻机技术革新项目却没有那么幸运,由于没有申报专利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据了解,近5年来,在该矿50多个维修班组中,工人们参与设备环境适应缺陷、制造缺陷的多个技术革新项目获得了成功。实用新型技术的奥妙在“巧”,一点即破,不申请专利难以保护原创者的知识产权。但复杂的申报程序,高昂的保护费用,往往令班组职工望而生畏。为此,许多维修工花了不少心血、动了不少心思得来的创新成果,却一次次被他人无偿占用了。
7月10日,该矿原机电总工程师范应恩对记者说,维修工花大力气搞出的革新技术,被一些人不打一声招呼,上门“瞧”一眼,拍几张照片就占为己有,这对工人创新积极性的伤害不言而喻。
据了解,国家专利局相关文件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费900元,加上登记、印刷、印花费等,合计2500元。后续的知识产权保护费根据年限不等,如1年~3年为每年900元,16年~20年为每年8000元。这对于月收入一般在3000多元的班组职工而言,的确不是小数目。
许多一线职工向记者表示,在生产过程中搞发明创造,既培养创新能力,又解决岗位难题,这显然是件大好事。但员工创新少有申报专利的,原因就在门槛过高。除了经费因素,申报必须绘制图纸,制出成品,还要有严密的科学论述文章,而这才仅仅是第一步。然后要进行专利查询,成果公示,有的还需集体答辩、专家论证等等,这些对于一线职工而言,无疑是难以承受之“繁”。
一些企业管理者也感到困惑:煤炭生产企业不是科技研发机构,也不是设备制造企业,似乎没有义务承担员工申报专利的相关费用。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全国有千千万万个企业,有数不清的班组,一线职工参与技术革新,不断提升着生产设备使用效率,让这些一线“发明家”的知识产权得到更好保护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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