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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7月10日 星期一

商品房买不起 经适房没资格

“黑楼房”成农民工“城市梦”首选

律师指出,“黑楼房”属于土地非法买卖行为,不受国家相关法律保护,将来拆迁也无法获得赔偿

《工人日报》(2014年07月10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李丰)“价格很便宜,离市区也算近,想要留在城市也只有买黑房了。”7月2日,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农民工王青对记者说。今年35岁的他,在该市忠庄客运站附近买了一套150平方米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黑楼房”。

“1000多元一平方米,价格确实很令人心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些“黑楼房”大部分都是村民利用自己的自留地、宅基地与建筑商合作建成,成本极低,没有合法手续,更谈不上规划、工程验收和物业管理。

近年来,随着遵义市城镇化进程加速,大量农民工涌入市区务工,一些“黑楼房”在城乡接合部纷纷冒头。早在2012年,该市人大和政协就对当地的“黑楼房”现象进行摸底排查。统计显示,该市三个主城区“黑楼房”面积超过230万平方米。由于价格低廉,不少外来工成为购买“黑楼房”的主力。

记者在该市高桥镇、巷口镇等地看到,一些“黑楼房”的楼道没有单元门和窗框,墙上贴满小广告,楼下堆满了生活垃圾,杂乱的水电线路布满墙体。“我们也不想买黑楼房,可市区房价太高,我们买不起。”王青和妻子在城市打拼5年多,攒下10余万元积蓄,如今孩子已满6岁,他希望给妻儿一个安居之所,不想再租房。可他的全部积蓄也只够支付一套小型商品房的首付,他只好向亲戚借了5万余元,买下这套靠近城市周边、又确实便宜的“黑楼房”。

像王青这样的农民工大都居住在操作间、集体宿舍、廉价出租屋中,这些住房大多分布在城乡接合部,基础设施差,生活设施不配套。“在农村老家,我有足够的土地建房。可在这,我没有城市户口,连价格相对低廉的经济适用房也没资格购买。”一位农民工非常无奈。

王青有些担心,这没经过政府审批的“黑楼房”是否会被强拆?但他的邻居告诉他,“不用怕,政府不给赔偿就不搬,拿到补偿款正好买一套商品房。”记者采访中发现,有相当部分购买了“黑楼房”的农民工寄希望于拆迁款,坐等政府赔偿,这样“融入城市”的心理给政府部门执法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对此,律师张华指出,“黑楼房”属于土地非法买卖行为,不受国家相关法律保护,也无法取得房产证明。将来如果涉及政府拆迁,购买“黑楼房”的农民工将无法获得拆迁补偿,也无法要求房屋开发商进行赔偿,从而白白遭受财产损失。他认为,未来10至20年内我国将有更多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正视农民工的低收入特点,规划和建设农民工住房。此外,政府还应出台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工用家乡宅基地抵换城市经济适用房,降低农民工购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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