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窗诱导用户卸载软件金山被判不正当竞争
《工人日报》(2014年02月15日 02版)
本报北京2月14日电(记者车辉)2月14日,360公司诉金山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定金山公司存在让用户卸载360安全软件行为,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须赔偿360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并在360公司和金山公司双方官方网站上刊登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
据悉,这已是金山公司与360公司系列不正当竞争诉讼中,金山方面连续第九次被判败诉。该案件缘起于2013年5月,360用户在安装金山公司毒霸产品时会被弹窗提示,诱导“卸载360杀毒”等软件。对此,360公司认为,金山公司通过弹窗方式恶意诱导用户卸载其产品,并向用户散布虚假的360负面信息,诋毁了360杀毒软件及360公司的声誉,涉嫌不正当竞争。
金山方面则称,其设置的涉案提示框符合行业惯例,金山毒霸作为安全软件,有义务和责任对任何应用软件进行安全检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金山公司对于360用户的提示框相关文字、图片等内容带有明显的诱导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的主观倾向,会对用户产生误导。据此,法院判定,金山公司通过弹窗方式诱导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并在弹窗中设置与360杀毒软件无关的链接,违反了经营者应当遵循的相关基本原则,对360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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