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窗内窗外”的别样“公权”



公开、透明是防止公权滥用的有效方法。
2013年,无论是滥用公权还是依法行政的案件都曾在社会引发关注。随着行政执法案件的公开程度不断提升,人们体会到透明意味着什么。
北京最牛空中别墅
媒体报道:2013年7月,北京西三环紫竹院公园旁的人济山庄小区,一幢26层楼顶的双层空中别墅赫然挺拔。
面对兴建5年的违章建筑,业委会称,由于没有执法权,只能不断地就此问题上报。城管表示,多年来业主不让进屋,执法人员上不了顶层露台测量违建面积,无法上报,无法执法。
2013年,空中别墅经过5年施工临近尾声,迎接它出世的却是广泛的质疑和网民的人肉搜索。
2013年8月12日,北京紫竹院城管分队3名城管队员来到人济山庄贴出公告,该房顶别墅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要求15日之内自行拆除,如未拆将“报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
以北京最牛空中别墅为标志,去年的某一段时间媒体报道了一批最牛违章建筑:深圳“海上皇宫”与执法部门长达10年博弈;郑州“帝湖花园”在政府部门眼皮底下开工;长春中海莱茵东郡28层楼顶加盖房屋;广东河道中间建“别墅航母”;广州二沙岛富人区集体违建……
尽管上述事件“天南海北”但“别墅”的建造者有一个共性——有权有钱;执法者似乎也有共性——网开一面。如何运用权力,法律、法规早有白纸黑字,会上、嘴上说了几十年,如今已无更多的话可说。
但沉积了多年的事情为何在2013年被掀了出来,皆缘于公众的监督与信息的公开,各种媒介将行政执法部门滥用公权或有意不行使权力的事件,从暗箱拎了出来,放在了“窗外”,于是,人济山庄小区业主反映了多年的问题一夜之间有了结果。
永城超载月票与车主服毒
2013年11月14日,河南永城市公路局流动治超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大队7名执法人员,拦截处罚超载货车。车主温丽多次求情未果后服毒,经抢救脱离危险。
该案件调查组认为,永城市交通执法人员违规拦车检查、违反行政处罚执法程序;永城市路政部门存在按月份固定金额处罚问题(车主俗称“月票”);对于超载执法,只罚不卸,是一起典型公路“三乱”案件。
永城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7名执法人员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永城市政府及交通系统16名领导和责任人分别被给予撤职、降级、记过处分。
超载缘何屡禁不止,官家的说法是货主和车主要挣大钱;货主和车主的说法是油贵、过路费贵、沿路盘剥多,不超载只能赔钱。
一个妇道人家,按照当地的“家规”买了“超载月票”,但执法人员仍要“鹭鸶腿上劈精肉、蚊虫肚里刮脂油”,于是她便生出了“要命一条”的做法,其是在维护超载的非法利益,还是在主张买了“月票”就不该再罚的“合法权益”?
法律没有说超载不能罚,永城依法罚了,而且按月罚,“何错之有”?但罚款并没有减少超载,反倒使其“合法化”。
一位违法者“死”法的曝光,揭示了那个地方公权力的滥用。该案同样是通过各种手段,将事件从暗箱拿到了“窗外”,违法者方受到制裁。
延安城管踩人
2013年6月3日,网上一条延安城管5月31日下午“暴力执法”的视频引起关注,视频中一群着城管制服的人将一男子殴打倒地,一名城管并未罢休,双腿跳起重重地踩向男子的头部……一辆警车经过,但并未下车察看。
2013年6月5日,延安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调查结果:延安“暴踩商户”视频中,涉事城管隶属延安城管监察支队凤凰队,对所有相关人员,一律停职调查。延安城管局表示,视频中双脚跳起踩踏男子者为无正式编制的临时工。
一位行政执法者,在全国人民面前(视频)将力量凝聚双脚,跳起后重重地踏向他人的头颅。对此,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看法,笔者无话可说!
此前,媒体曝光数起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有关部门均称施暴者为“临时工”,何意?这样的执法行为不代表执法部门?临时工越权执法?事后城管不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后,也许“摊上事儿”的临时工面对追究也在自问:“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是谁给了俺如此胆魄去毫无顾忌地“践踏”身边的父老乡亲?
一段一两分钟的公开视频,将案件过程、性质锁定,较之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城管暴力执法案而言,公开事实让调查显得多余,解释更是多余。
四川娃娃扶老太案
2013年6月15日,四川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江家娃娃和另外两位孩子搀扶摔倒的蒋老太,老人因大腿摔成粉碎性骨折,共花医疗费等两万余元。蒋老太坚称是娃娃们将自己撞倒,为讨要赔偿,蒋老太由家人背着住到了江家。
去年11月22日,四川达州警方查明,伤者蒋某系自己摔倒,蒋某及亲属属于敲诈勒索,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对蒋某亲属龚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蒋某不服,提出行政复议。
“扶不起”成了近两年的热词,3个字道出了社会公众的诸多困惑,甚至追溯到“人之初”。
对此,一些站在道德高地的“清流”痛心疾首,叹世风日下,其实问题未必那么不堪。面对此类事件,人们总是希冀双方以高尚的道德令事件得以平息,但往往事与愿违。
当道德无法化解纠纷时,人们想到了法律。其实法律与道德并无太大区别,法律是将道德进行科学梳理,将最低的道德底线列出条款、形成法典,一旦颁布如同“全民公约”,众人皆应该共同遵守。当社会无法达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美妙道德境界时,我们不妨遵从“道德公约”,看看法律怎么说。《民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提出谁举证”,否则承担败诉责任。
本案,老人陈词三个娃娃将其撞到,但未提出证据并索要钱财。反之,多个路人反证孩子们确属无辜。于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老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其实,“扶不起”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名人交通违法
媒体报道,2013年8月3日,歌手韩红在北京东城区因涉嫌挪用军牌驾车被警方查获。据多家媒体报道,7月以来,这位歌手已有3次涉嫌交通违法的事实。先是7月中旬,韩红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奥迪A8行驶到复兴门外大街时走公交车道,发生了小事故;再有,韩红在驾驶一辆未悬挂牌照的法拉利时打电话;这次是驾驶路虎“挪用车牌”。
韩红曾有其如何看待交通违法行为的言论。她发布了一条微博说,“你只看到我的军装却没看到我的爹娘;你只看到狂飙的军牌豪车却没看到我挺进震区命丧山岗……”后又作了删除处理,并称“作为公众人物我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对此次的行为深感无颜与惭愧,我错了!真诚地道歉,恳请得到原谅!”
2013年11月3日,浙江杭州市发生一起汽车与公交车相刮擦事故,驾车者是奥运冠军孙杨。据交警部门查实,孙杨系无证驾驶,相关部门依法对孙杨罚款2000元,拘留7天。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虽属封建“法条”,但因具有极形象的“平等思想”流传千世。如今“王子”外延不断延伸,于是生出诸多故事。
公民打飞机要带身份证、过日子要有户口本、摆个小摊得有摊位证,买东西要拿卡才能刷,但有好嗓子和金牌的人开车上路却靠“刷脸”,好生威风。
名人,不在于别人怎样看你,而是你如何评价自己。
辽宁首开 “ 雾霾罚单 ”
2013年12月10日,按照《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辽宁省首次给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计5420万元。
其中沈阳3460万元,大连160万元、鞍山780万元、抚顺160万元、本溪20万元、营口40万元、辽阳500万元、葫芦岛300万元。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环境空气质量。
我们终于为环境真金白银地买单了。多年前有人疾呼,破坏环境老天会开出罚单的,当年没人听或不愿听。
二三百年前,西方工业革命,伴生着大量污染,那时的我们没过过这种日子。到了奋起直追的年代,蓝天白云不值钱,GDP才是财富。如今,国力终于排到了第二,但也到了该为破坏环境付代价的时候了。
“环境罚单”,公开的处罚总比暗地里许可强百倍,如果像治理酒驾那样,喝一个抓一个,喝一对抓一双,一切会慢慢好起来。
北京地铁票涨价
2013年底媒体报道:无论何时、无论多远距离,花两元就可以坐遍北京地铁,这种局面未来将会改变。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工作方案》,提出将制定高峰时段票价差别化方案,并择机出台。
去年底,“涨价”的理由两条:高峰时段客流量大,通过调价缓解运输压力;地铁长期亏损。
今年1月18日,北京有关方面表示,目前地铁票价调整的具体方案虽还在调研,但票价将遵循“公益性”和“公平性”的原则。在“公益性”方面,地铁票价不会完全市场化,公共交通仍会坚持公益性。财政补贴不能不补,也不能过度补。不是社会上传说的“完全放开”。
地铁作为公共交通,是否该盈利?面对公众的钢性需求涨价能否缓解“压力”,面对价格的挤压,一部分人成本核算后会重新回到“地面”。
人口的数字决定了“地上”“地下”都不好过,采取措施解决总比听之任之强。但数年来,涨价、“接轨”等成为城市管理的常用词,是无奈之举还是过于简单。本次牵扯到公共利益的改革效果如何,还要等价钱上去了到“地上”、“地下”走上几遭,那时才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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