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迟报多
2013年12月已上报的事故迟报超过20天的有110起
《工人日报》(2014年01月22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赵剑影)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2013年12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从总体情况来看,2013年1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8起、死亡36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12人,同比分别下降15.15%和25.00%。2013年12月,全国有17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安徽4起、4人,江苏3起、5人,天津3起、3人,山东2起、3人,湖北2起、3人,浙江2起、2人,广西2起、2人,四川1起、3人,湖南1起、2人,云南1起、2人,以及北京、黑龙江、江西、广东、海南、重庆和甘肃都是1起、1人。
其中,2013年事故迟报现象比较突出,已上报的事故迟报超过20天的110起。事故迟报比例较高的地区有:上海(事故21起,迟报超过20天的17起,占总数的81%)、黑龙江(事故25起、迟报超过20天的17起,占总数的68%)、安徽(事故27起,迟报超过20天的15起,占总数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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