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给个人,个人“卖给”公司,公司再转给个人
违规发包、层层转包酿恶果
——河北保定安新县“欠薪打人”事件调查之二
按常理,一个赚钱的项目,怎么可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呢?可是,华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安新县京新风景园二期,即赵品章与他的农民工兄弟所做的工程,偏偏就是这样。这其中有着怎样秘密?钱到底被谁拿走了?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让赵品章深陷困境的安新县京新风景园二期(17#~20#楼)工程到他手里已经倒手四五次。
据知情人士介绍,京新风景园二期工程发包方为保定华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是该工程的开发商,中标单位为安新县古建工程公司。可是,不知什么原因,古建公司并没有参与施工。奇怪的是,发包方竟然将工程转给了一个叫史奎举的个人来承包,其承包资质让人怀疑。这也是国家有关法规明令禁止、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的。
记者手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示,发包人是保定华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是定兴县李郁庄乡东史家庄村史奎举,里面有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内容,并规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最后签字盖章发包人是公章,承包人是史奎举个人,并按了手印。引人注意的是,合同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鉴证意见栏中竟然为空白。
“可是,史奎举既没有公司,又没有施工队,他没法施工,便将工程以9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江西昌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些人得了好处。”知情人透露说。
对此,记者试图联系开发商了解情况,但经多方努力没有成功。
就是在这时,赵品章与江西昌厦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并很快进场施工。
“工程在前期施工还算顺利,主体要封顶时出现了材料供应不上,就在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江西昌厦公司是以90万元(中介费)从史奎举个人手中买来的工程。”赵品章的话印证了知情人的爆料。
有关证据显示,在此时和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承包人仍是史奎举,江西昌厦公司是在他的名义下开展各项工作的。
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由于工程资金问题,本来一年半完成的工程结果搞了两年半。2013年3月18日,保定华傲房地产开发公司跟史奎举解除了承包合同,由安新县华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而知情人说,该公司属于保定华傲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华傲。此时,工程施工已经完成了大约80%。
随后,安新县华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又与杨长枝、马庆瑞签订合同,由他们负责完成京新风景园二期余下的工程。也就是在这时,马庆瑞成了赵品章的“上司”——大包。这样,该工程转了一圈,又回到了个人手中。而干活的仍然是赵品章等人。
“史奎举根本不具备工程承包资质,合同签订本身就不合法。”“安新古建工程公司工地上没人,全部由我们施工。”2013年9月2日,在安新县京新风景园,一位承包人这样说道。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禁止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均属于非法转包;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均属于违法分包。对此,有关部门应当进行严肃查处。
需要注意的是,在违法发包、层层转包的过程中,无论个人还是公司,每个环节都不会白忙活,都会以各种方式在工程这块“唐僧肉”上咬一口,比如上述的收取90万元“中介费”。
“安新县华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取5%的管理费,而实际上没怎么管理。”一位分包商透露说。简单计算一下,当时20%的工程总价款为7407万元,5%的管理费就是300多万元。
“我们是以1215元/平方米接下工程的,可实际上只有1200元/平方米,那15元/平方米让中间人拿走了。”“中间环节太多,我们都是以超低价接的工程,加上物价上涨,哪能不亏。”有承包人恼怒地说,“我们没挣钱,钱都叫开发商和中间人挣走了。开发商应该对工程亏损负责任,应当补偿我们的损失。”
“违规发包,层层转包,层层扒皮,造成了诸多恶果,而欠薪只是其中的一个。超低价建设高层住宅,其质量恐怕也令人担忧。”一位得知内情的业内人士这样说。
而所有这一切,又该谁负责、谁又能解决呢?请看下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