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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1月06日 星期一

价格条例禁止各项乱收费

青岛多家饭店餐具收费依旧

《工人日报》(2014年01月06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青岛从1月1日开始施行《青岛市价格条例》,对餐饮服务业的价格行为做了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这个《条例》执行的如何呢?记者在青岛进行了采访。

1月2日,是该条例执行的第二天,记者上午在青岛餐饮比较火爆的市南区云霄路的餐馆进行了采访。进入一家酒店后,收银员告诉记者,老板告诉我们有这样的规定,但是还是要每人收2元钱的餐具费,老板说餐具是过去定下的,还没有用完,只有等这批餐具用完后再说。

记者在一家火锅店了解到,餐具费他们也是照样收,在桌上的餐具包装上写着收费一元。听到记者的疑问,服务员赶紧改了口,我们还有免费的,不一会,服务人员拿来了几双做工粗糙的一次性木筷。

从这家餐馆走出来,记者又走进了路口的另外一家,刚一落座,服务员就送上了几套餐具,看外观并没有标注收费的字样,经过询问,服务员说,周围这十几家餐馆,不论大小,没有一家不收费的。

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一套消毒餐具加上配送等费用,卖到饭店的价格是8角钱。按照普通餐厅每天20箱的进货量,每套按1元计,餐饮企业一天净赚80元,一年下来净利润超过3万元。按照2元一套计那就是每天利润480元,一年只是餐具就可赚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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