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发布
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将上演淘汰赛
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完整的干法工艺,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工人日报》(2013年12月26日 04版)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于宛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今天发布,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将上演淘汰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对细则解读称,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或基粉为主要原料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完整的干法工艺,不予生产许可审查。2014年5月31日,国家食药总局将完成婴幼儿乳粉企业生产审查。
国家食药总局摸底显示,我国现有约8800个婴幼儿乳粉品牌,新规出台后,那些没有生产条件、没有核心工艺,通过委托其他单位贴牌、分装生产的杂牌婴幼儿乳粉,将退出市场。
新细则规定,以全脂、脱脂乳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自控奶源。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原料供应商相对固定,质量稳定可控。对采购的全脂、脱脂乳粉批批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19644)的质量、安全要求。对用于生产的乳清粉、乳清蛋白粉实施批批检验,确保符合采购要求。以生乳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有自建养殖场,确保生乳的质量安全。
上海萌力优婴儿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新西兰婴儿配方乳粉品牌企业,其负责人石桂祥介绍说:“新细则的监管覆盖了生产全过程,严格的许可制度、许可条件、许可关口将从源头上淘汰不规范企业,提升企业自检水平。”参加发布会的伊利、蒙牛等企业代表,对于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规都集体采取不予回答、评价的态度,会后匆匆离开。
新细则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明确要求严格监管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不再受理新建企业以基粉为原料,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申请。企业需向省级食药监局上报婴幼儿乳粉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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