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撤并1893个事业单位
《工人日报》(2013年12月21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 实习生廖景芝)记者日前从广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2年1月至今,全区共清理规范事业机构25232个,撤并了1893个职能萎缩、职责相近、规模过小、效益差和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核减、注销了13555名事业编制。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完成后,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的界定也在逐步明晰。
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根据既定编制总量和财政供养人员不突破的原则,广西明确全区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除后勤管理以外的承担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再核定和使用事业编制,同时探索部分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创新了机构编制管理,积极探索了政府购买服务新路子。
目前,广西区内各类事业单位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别,自治区本级分类工作可于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同时市县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和分类指导目录总体上已正式印发,全区14个地级市和多数县已进入分类的组织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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