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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一

财政部:产业升级支持资金最多不超过5亿元

《工人日报》(2013年12月13日 04版)

本报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杜鑫)财政部今天发布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规定,产业升级资金采取资本投入方式,资本投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产业升级资金对单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3亿元,对总投资额较大的重点项目,支持额度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5亿元。

据悉,产业升级资金是由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中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产业发展规划,解决制约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实现重大战略产品突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的资金。

该办法规定,产业升级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种业、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关系国家战略的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产业升级资金重点支持中央企业依托企业技术和资源整合优势,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关联产业相协调,开展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试验测试、新产品试制、产业化建设到新产品推广、应用及服务的全过程产业升级活动。产业升级资金优先支持中央企业牵头组织科研院所或其他企业共同开展的协同创新项目。产业升级资金支持的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财政部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按年度拨付产业升级资金。

财政部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及资金拨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确定年度支持重点领域,组织项目评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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