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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12月12日 星期一

【新闻观察】“能肌注不输液”不能只有提醒

毛建国
《工人日报》(2013年12月12日 03版)

12月10日,国家卫计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卫计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指出,我国城乡居民用药知识普遍匮乏,用药行为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见12月11日《人民日报》)

“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这一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用药原则,如今在中国几乎被颠覆。近年来,我国居民自我用药比例逐步上升,导致用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有统计数据称,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39万以上。

这一背景下,卫计委相关人士友情提醒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体现了主管部门应有的责任,但对于主管部门来说,“友情提醒”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拿出决心和勇气,拿出办法和方法,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

现实中“过度输液”的大量发生,起码有两个原因,一是医疗机构“过度医疗”,二是公众科学素养不足。“少用”相对于“不用”,“多用”相对于“少用”,“肌注” 相对于“口服”,“输液”相对于“肌注”,显然前者都更有利于医疗机构。一些医疗机构正是在过度逐利之下,“循循善诱”地以专业口吻劝慰患者,甚至剥夺患者的选择权;而患者由于对“过度输液”危害认识不够,加之病急心理,往往也会谨遵医嘱甚至主动选择输液。

因此,对医疗部门来说,起码有三项工作要做。其一,下决心解决“过度医疗”,加快实现“医药分离”。其二,更加重视医德建设,对一些医疗处方进行“回头看”,对那些明显不该、不必输液的诊断,应该有个说法。其三,加强科普宣传,在医疗机构及输液场所,公开张贴、告示有关标语,让更多人知道“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这一原则。这相对于“友情提醒”,更有诚意,更现善心,更见责任。

只有有关方面以更大的决心,拿出更多有针对性的举措,才能让“能肌注不输液”深入人心,真正解决“过度输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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