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规定物业不得擅自调价
《工人日报》(2013年11月26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郑耀辉)近日,抚顺市出台了《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收费。
《条例》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用于保修期满后的电梯、水箱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不得以部分业主欠费为由减少物业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馆(所)应当优先为业主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原有规划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