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从一线选拔“齐鲁和谐使者”
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工人日报》(2013年11月20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山东省政府日前印发《“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将每2年从基层一线选拔一批“齐鲁和谐使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据了解,“齐鲁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参评人选由各设区的市和省民政、司法等行业主管部门从本市、本行业所属单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经公示后上报,重点从基层一线的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产生。
“齐鲁和谐使者”每2年选拔1次,每次不超过100人,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齐鲁和谐使者”名单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省里每年组织部分“齐鲁和谐使者”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省情国情考察、咨询等活动。
此外,该省还将对“齐鲁和谐使者”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内不再从事社会工作的,或调往省外的,可继续保留“齐鲁和谐使者”称号,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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