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汽车4S店签订工资合同
《工人日报》(2013年11月11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刘艳玲 黄伟)湖北襄阳襄州区的15家汽车4S店,日前签订了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近千名职工从此年平均工资增长与门店效益同步,8个工种的最低工资高于襄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享有年休假期间100%工资。
2012年5月,襄州区成立汽车4S店行业工会联合会。此后,区总力推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与行业组织代表协商后,确定了行业工资增长标准:用人单位利润总额增长10%以上,职工年均工资增长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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