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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11月08日 星期一

【编辑点评】平常心才是真正的尊重

●晓 燕
《工人日报》(2013年11月08日 07版)

对一名违章的职工进行处罚,本是企业中一件再普通平常不过的事情,却招致大家的议论,质疑源自这名违章职工的劳模身份,认为处罚了职工,就降低了劳模的含金量,是对劳模这一称号的不尊重。

其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劳模、先进等事业上的强人也是普通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也难免会犯错,所处的团队或组织应该为他们“减压”,以平常心,正确、公正看待他们,不要强求他们当“完人”。

另一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管理的规矩,也是管理人员实施管理的标准和行为准则。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是维护企业根本利益的一种好的选择,如果制度随意性太强,那就是人治,就是没有“人格力”缺乏执行力的企业。

要达到管理的目的,就应该在管理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中,渗入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为指导,并掌握好“重教、轻罚”的尺度,要给予可能的“宽容”,以柔性的管理方法,着重唤起职工的自尊、自重、自强之心。

对于犯一般性错误和表现一般的劳模,应重在教育,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技术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使他们继续保持和发扬劳模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管理者只有做到功必赏、过必罚,不偏不倚,激励与约束并存,才能使自身具有号召力,才能让职工在企业中感受到公平、公正,同时也是对劳模这一称号的真正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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