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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11月08日 星期一

近日,一家企业的一名劳模因为违章作业,受到了待岗三个月的处罚。这在全体职工中产生了较大震动——

【新闻事件】劳模能不能被罚待岗?

《工人日报》(2013年11月08日 07版)

10月12日,郑州铁路局“安全功臣”、新乡机务段安阳运用车间火车司机崔新年,因在生产作业中违章,被段上给予待岗三个月的处罚。这在全体干部职工中产生了较大震动,一时间议论纷纷。

原来,崔新年在2009年一次行车途中,防止了K600次旅客列车因车辆燃轴可能发生的重大行车事故,受到局、段通报表扬,并被评为郑州铁路局“安全功臣”。崔新年在火车司机岗位上工作踏实,安全行车39万余公里,曾创造了防止各类事故263件的优良成绩,并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是职工们一直追赶的先进典型。

今年10月5日,崔新年因驾驶SS4型7151机车时制动缸带闸运行4分29秒,经段安全科分析后,被列为一级违章,经段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崔新年待岗三个月的处罚。

处罚结果出来后,一些职工认为:“崔新年毕竟是路局安全功臣,段上的老先进了,为全段安全运输立下了汗马功劳,发生了违章违纪就给予待岗的处分,是不是过于严厉?再说,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很大,劳模待岗后对其他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还有职工说:崔新年平时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肯定不是故意违章的。再说了,火车司机责任大、压力大,每天握着闸把,谁还没有个打盹的时候,何况也没造成什么后果。按照功过相抵的要求,也不能让待岗呀?”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该段新乡运用车间火车司机刘天章则认为:“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劳模和普通职工是一样的,规章制度面前没有特殊情况,谁也不能例外。作为劳模,本身就应该给其他职工做好示范,发生违章也要主动接受处罚,带头整改,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应该有劳模的样子。”

针对职工思想上不同观点引发的争议,该段以班组为单位,通过召开由包保干部参加座谈讨论会的形式,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责任与能力的区别,明白功臣罪人一瞬间的差距。

在新乡检修车间制动组的座谈讨论会上,段领导推心置腹地说:安全生产上功是功、过是过,谁都一样,凡是发生违章者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样才能树立企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才能培养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尊重和信仰。绝不能因为是劳模、是典型,就网开一面、法外开恩。相反,劳模应该比普通职工有更高的思想觉悟和责任担当,规章制度面前没有特殊人。

通过多次的座谈讨论会,该段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公正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明白了功过不能相抵,彰显了规章制度的公平性。10月份以来,该段违章违纪与去年同比下降了近六成,先后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2处,防止各类事故121件。

(徐春明 田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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