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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11月06日 星期一

【行业观潮】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

——房地产难题解决之钥

李国瑞
《工人日报》(2013年11月06日 07版)

今年以来,一线城市房价普遍上涨。以北京为例,3月份新国五条出台前后房价一轮上涨,近一、二个月又一轮上涨。一年内两次上涨,老百姓称之为暴涨。现在,北京推出的普通住宅楼盘,基本都是当天售完,大家称之为日光盘。

市场传递的信息,笔者认为有三条:一是在限购的前提下,是刚性需求推动着这一轮的房价过快上涨;二是反映了供需矛盾;三是没有给市场一个预期,老百姓不知道将来房价会涨到什么样,晚买不如早买。而且是家族买房,新就业的大学生,由父母、爷爷奶奶一个家族的人筹措资金为年轻人买房。

房地产在当前又一次成为老百姓、媒体和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不能就房价讨论房价,要从住房制度安排这个对房地产业具有全局性、稳定性、根本性的角度来讨论和研究解决房地产业面临的问题。

住房消费的政策导向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给人的导向是家家户户买房居住,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从历史经验看,古今中外的城市恐怕从没有实现过。我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率是89.3%(2010年底数据),高于美国的66.9%(2010年第三季度数据)、法国的55%、德国的42%(2009年数据),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房改时把公有住房以房改价出售给了职工。

住房消费的政策导向是:买不起房的困难家庭,由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买得起房的,由市场供应商品房。这样,政府提供社会保障职能,市场发挥市场配置功能,使住者有其居或居者有其屋。1998年,国家决定对沿袭几十年的福利分房制度进行改革,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是为了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用福利分房来解决广大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只能是住房短缺,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而让城镇居民都购买商品房,也是不可能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才是加快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的唯一正确的方针。

更有效推进保障房建设、管理和运营

当前,需要更有效地推进保障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营,这既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基本需求这个民生之要的要求,也是房地产市场能够稳定健康长期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没有保障房的有效建设、管理与运营,就没有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长期发展。保障房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两者相辅相成。那种抱着“权宜之计”、“完成任务”的态度对待保障房建设,实践中是有害的。9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保障房建设是各级政府的“硬任务”,是必须向人民兑现的“硬承诺”,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措施。

保障房建设、管理要规范化、常态化、法制化。

首先,保障房要规范化。保障房不能建在边边角角,不能建在偏僻边远地区,应建在地铁、公交交通便利的地方,建在生活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地方,可在普通商品房的社区配建保障房。总之,保障房要建在交通便利、生活设施完善的地方。廉租房和公租房,国务院已经决定并轨运行,可以统称为租赁房。政府租赁房的保障对象,应该是城镇居民中的困难家庭,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工商企业等机构招聘的各类人才,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等。对困难家庭,政府按照不同的收入标准补贴房租费用和物业费。提倡买租并举,先租后买,先小后大。政府提供的租赁房,应该起到平抑一线城市租赁房市场价格的作用。因为租赁房属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政府就是投资主体,资金应由政府解决。要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租赁房的管理、运营机制和资金投入机制。

其次,保障房建设要常态化。廉租房、公租房经过了一个建设周期之后,是作为权宜之计,还是常态化,这也是实践中提出需要回答的一个重要问题。答案是明确的:必须常态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种种原因,城镇居民中总是有困难家庭,总有一些新就业大学生、创业者、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等,他们可能买不起或某一个时期买不起房。这就需要政府兜底,由政府提供租赁房,使住者有其居。需要强调的是,租赁房的有效供给与管理,特别对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应保尽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长期履行的社会基本保障的职能之一,也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必须做、长期做、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再次,保障房建设要法制化。廉租房、公租房建设要常态化,必然要求法制化。从实际情况看,随着第一批廉租房、公租房都已交付使用,亟须对廉租房、公租房从资金来源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准入条件、退出机制等涉及的重要环节,制定一部系统的法规。这对保障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常态化、规范化至关重要。9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稳定人民群众对“住有所居”的预期,这是地方政府和老百姓期待的。

给市场一个预期

我国有13亿人口,又处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新阶段,新型城镇化关键是人的城镇化。我国官方公布的城镇化率是51%,专家的数字是35%,新型城镇化绝不是房地产化,但新型城镇化需要房地产业。广大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是切实的、刚性的,这就决定了房地产市场前景是广阔的,也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需要稳定长期健康发展的。而暴涨的普通商品房的房价,老百姓意见很大,也极大伤害了房地产行业本身,极大地影响了房地产行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因此,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方针,总结近些年来房地产调控的经验与教训,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更多地利用价值法则、经济杠杆等市场机制,着眼于解决和改善城镇居民对普通商品房的刚性需求,着眼于房地产市场的中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进行系统政策研究;而且这种政策,总体稳定,给老百姓和各方面一个预期,以利引导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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