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总强势推进工资协商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3.8%,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企业效益增幅
本报讯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总工会集全会之力,聚各方之势,强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取得职工企业双赢的效果。在近3年的“要约行动”中,建会企业工资协商要约率、复函率均达95%以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3.8%,职工工资平均增幅都达到或超过企业效益增幅。
2011年初,该区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区总同时抓住市政府将工资协商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契机,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乡镇、系统工资协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与人社局、经信委等政府部门的联动检查与考核力度,形成了党政支持推动工资协商全面开展的格局。此外,区总充分发挥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把工资协商作为年度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重点,对无正当理由拒绝要约的企业,由区总提请区人社局予以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罚。
在实践中,该区总突出“四个注重”。
注重营造氛围。区总每年召开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对工资协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辅导、再加压;利用企业家座谈会和职工代表、劳模代表座谈会宣传《劳动合同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
注重关键环节。抓好“要约行动”环节,努力消除协商的盲目性;抓好职代会审议环节,提高职工的知晓率与参与度;抓好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督环节。
注重典型示范。宣传不同类型企业和行业通过工资协商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达到职企双赢的经验做法,推动工资协商工作由点到面的提升。
注重分类指导。50人以上企业,按企业进行协商,推行企业协商谈工资增长,签订工资集体合同;50人以下企业,由乡镇、系统工会牵头,在选举产生协商代表、履行协商程序兼顾各企业实际的基础上,推行区域协商谈工资底线,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在小企业集中的行业,由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牵头选举产生行业工会和行业企业协商代表,推行行业协商谈工价标准,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万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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