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互助保险惠及百万职工
累计赔付逾1.4亿元
《工人日报》(2013年10月11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参保职工330多万人,累计赔付1.4亿多元——山东省青岛职工互助保险为职工搭起的保障平台,成为职工保障的又一道屏障。如今在青岛,企业职工有句顺口溜:“得了大病不用愁,互助保险帮分忧。”
记者了解到,青岛港务局供电公司一位45岁的女职工,多年前参加了由港务局工会组织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年交保费36元。她还参加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投保5份,交保费150元。投保两年后,她被查出患宫颈癌,住院治疗12天,医疗费10600元。其中,纳入统筹范围的医疗费个人自负3220元,全额自负的医疗费1332元,共负担医疗费4552元。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接到赔付申请后,请医疗专家鉴定,按规定给予“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全额赔付5万元,加上按职工保险规定给予的医疗互助保险赔付1290元,共赔付51290元。不仅解决了这位女职工个人负担的全部医疗费,还为其今后的康复治疗提供了有力的经济帮助。
青岛市机械化施工公司职工宫某同样也是职工互助保险的受益者。他在十年前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后来查出患了尿毒症,做了肾移植手术,出院后每月需到医院作一两次抗排异治疗,巨大的医疗费用使宫某一家陷入困境。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接到机械化施工公司工会的赔付申请后,立即登门办理。宫某自患病到初愈,在18个月中住院治疗24次,累计个人负担纳入统筹范围的医疗费27159元,平均每月个人需负担1508元。而该办事处按规定累计给予的赔付是21621元,平均每月给予赔付1201元,实际上个人平均每月只负担307元。宫某由衷地感叹,自己亲身体验到了“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人困难万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