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17辆警车违法被“自罚”
《工人日报》(2013年09月28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 通讯员高凡山 李正伟)“谁开警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就扣谁的分,罚谁的款。”9月22日,山东省平阴县公安局督察大队下发专项督察报告,对近期全局警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共有14个单位的17部警车受到通报批评,相关驾驶人被依法处理。
9月1日至10日,平阴县公安局督察大队会同交警大队,对全局警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主要针对号牌为“鲁A警”的制式警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专项督察,全局警车共发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起,涉及14个单位17部警车。违规警车主要存在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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