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机制保障职工代表有名有实
黎明公司“竞选制”推出“工人议员”
《工人日报》(2013年09月26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陈晓燕)近日来,一本名为《我要当代表》的小册子在中航工业黎明公司广为流传,并被前来“取经”的兄弟单位工会干部纷纷索取。这份实为黎明公司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职工代表“竞选制”的全流程资料汇编,作为黎明公司探索企业民主管理新格局的样本,引起了地方和产业各级工会的重视。黎明公司工会副主席宋瑞新表示,在今年的职工代表换届中,将全面推行“竞选”方式。
该公司职工代表竞选方案规定,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具有两年以上本企业工作经历的现职正式职工,均可通过本人自荐或5名以上职工联名推荐、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推荐的方式,成为职工代表候选人。候选人一般按照与职工代表名额2:1的比例产生。候选人经公示之后,召开职工大会,通过竞选演讲等方式“亮相”,现场答辩,接受职工提问。最后,由全体职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出职工代表,上报公司审查确认,登记备案。这一方案推出后,从两个单位试点情况来看,职工报名踊跃,反响积极,效果良好。
据了解,这一方式能达到良好效果,得益于该公司推出的“五项机制”,为职工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保障。其一为培训机制,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第二为权利机制,公司拨出专门经费,保障职工代表了解厂情民意,确立调研题目,对话公司领导。第三是述职评议机制,职工代表每年向选区职工述职,接受职工监督评议,对满意率不足50%的予以撤换。第四是奖励机制,对优秀职工代表和优秀代表提案进行奖励。第五为保障机制,在涉及对职工代表的政纪等处分时,须经职代会或工会审议通过,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这五项机制的保障下,黎明公司职工代表真正实现了有名有实、有权有位,成为名副其实、身担重任的“工人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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