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
政府奖励引进人才
《工人日报》(2013年09月24日 07版)
本报讯 (本报特约记者 王君东)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出台《南通市区加强企业用工服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化解企业“招工难”,降低其用工成本。这也是该市首个规范引进劳动力的激励政策。
南通市鼓励劳务输出地人力资源机构发挥桥梁作用。对劳务协作基地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重点帮扶企业一次性输入2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下同)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鼓励需工企业赴外招聘。重点帮扶企业赴外新招聘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外来人员300元/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再奖励外来人员200元/人。重点帮扶企业职工介绍和帮带家乡人力资源到我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帮带人一次性奖励带工费2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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