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为民营资本“松绑”
允许涉足石油、铁路、电信等垄断行业
《工人日报》(2013年09月24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方大丰)长沙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市场化改革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将通过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放宽民间投资主体登记、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强保障体系建设4个方面,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航空、水运、电力、电信、石油、天然气等国家放开的垄断性行业。
该意见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对于营利性的、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坚决予以放开。
意见明确,新建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用设施和环境保护、社区公园建设等项目,经营性的,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与运营;非经营性的能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提供的,均交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政府向市场和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民间资本还被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经营权转让、资产收购、参与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等方式,对已经建成的项目参与运营。
为大力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准入程序,该市将改革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许可相分离登记制度,同时拟推行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逐步放开对自然人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限制、建立灵活的商事主体退出机制等多项改革措施。
意见承诺“对全市民间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新的审批目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地方政府和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予以取消。
意见强调,“民间资本兴办的机构在工商登记、项目核准、土地使用、规划审批、环评能评、税费征收、水电供应、人才保障等方面,与公立机构享同等待遇,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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