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实施在即 各旅行社门可罗雀
“走马观花”的旅游购物模式走向尽头
业内人士表示,需要改变的不仅是旅行社的生存模式,还有国人对旅游的认知
本报讯(记者彭冰 实习生柳姗姗)国庆长假将至,按惯例,旅游业又将迎来新高峰。然而,记者连日走访长春市场发现,各旅行社皆是“门庭冷落鞍马稀”。由于门可罗雀,一些业务员甚至无所事事地玩起了电脑游戏。
即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此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这意味着,旅行社以“超低团费+强迫购物”为特征的隐形盈利模式走到了终点。
“受新《旅游法》影响,团队游价格飙升,游客数量骤降。”一些业内经营者在感叹“十一黄金周太冷”的同时也表示,面对新法,需要改变的不仅是旅行社的生存模式,还有国人对旅游的认知。
面对严峻形势,不少旅行社都在寻找变通对策,比如拆分线路,由首推“多地联游”转推“一地游”等,例如新马泰线路,被拆分成了泰国几日游、新加坡几日游,单地报价6000元左右。
一旅行社业务员告诉记者:“同样的线路,按十一涨幅计算,已与自由行价格相差无几。所以,今后我们的工作重心将向自由行高端产品和代办签证业务上倾斜。”
“受新法影响,旅行社效益必然会减少,这可能持续3到5个月。不过,在这一过程中,旅行社会以服务战接替价格战,今后比拼的是服务质量、产品创新和品牌,靠恶性价格竞争盈利的小旅行社将被淘汰,市场会越来越规范。”长春文化国际旅行社销售总监蔡瑜对未来还是很乐观,“从长远看,新法的实施无论对行业发展还是对游客自身都是利好。”
不过,一些经营者也指出,面对新《旅游法》,要改变的不仅是旅行社,还有国人对旅游的认知和旅游消费结构。中青旅一业务员对记者说:“旅游本质上应是一种以休闲体验为主的精神文化活动,新法施行后,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会逐渐回归本质。虽然团费价格有所上升,但游客将有更多时间接触目的地的风俗文化,真正实现‘深度游’。可如今不少游客宁愿拿5000元钱去购物,也不愿花在享受更好的旅游质量和服务上。”
“过去,囿于低团费的观光购物模式,国人习惯了‘走马观花,到此一游’,多数人‘上车睡觉,下车撒尿,到了景点,购物拍照’。在规范旅游市场的同时,建立更加文明的旅游生态,助推中国旅行文化提升档次,恐怕也是新《旅游法》的应有之义。” 一位业内人士意味深长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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