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组织年金计划将实施
《工人日报》(2013年09月23日 08版)
本报讯 (记者程莉莉)近日,民政部在京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建立年金相关政策宣讲会”,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指出,制定社会组织企业年金政策是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配套政策之一,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带头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为此,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委托中国人寿开发相关产品。为使各社会组织更好地了解年金产品及加入年金计划的流程,会上,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发布了符合其需求的“养老无忧”国寿永丰集合计划产品。
目前,我国正处在人口加速老龄化阶段,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作用日益捉襟见肘。有报告显示,未来养老花费约占收入水平的50%,而基本养老保险最多只能维持收入水平的30%~40%。如果要填补这10%~20%的缺口,应在青壮年时通过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规划来弥补。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队伍已达1200万人,为更好地保障其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鼓励社会组织为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企业年金,其中工作人员较少的社会组织可以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社会组织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社会组织与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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