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全国每年约有30万器官移植等待者,但仅有1万人能够获得合适的器官供体。在此背景下,器官捐赠领域灰色地带应运而生。自9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正试图规避这一尴尬——
电脑分配还病患一个公平机会

自2013年9月1日起,《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实施,该《规定》中明确,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一下简称“系统”),综合等待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等因素,接受公平的自动分配。
人体器官移植在中国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手术,一直以来存在着患者所需受体多、而愿意主动捐献供体少的无奈现状。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计,我国每年约有30万器官移植等待者,但仅有1万人能够获得合适的器官供体,接受手术。2010年3月,原国家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在广东、天津等地试点,探索发展公民器官捐献事业。
在此情况下,人体器官这一稀缺资源成为各方争夺对象。一旦有潜在供体(即器官捐赠者),就会令其器官这种挽救生命的稀缺资源待价而沽。彼时的人体器官捐赠并未体现公平、公正,亟待移植患者优先匹配的原则。
《规定》的实施能否真正终结器官移植中出现的灰色地带,让每一位等待器官的患者获得平等机会?
一个平等的机会
孟苇是深圳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的协调员,负责协调潜在供体,谈起这个工作,他坦言“很喜欢,但有时也很无力”。
“在这个《规定》施行之前,医院是没有义务和责任一定要告诉他们医院的器官捐献者的,到大多数直接供体都会出现在医院,因为医院做着最后抢救,所以红十字会虽然作为第三方,人家不告诉你有这个潜在供体,你也没有办法,全靠器官捐献协调员去发掘那太难了,那这些不通知红十字会的潜在供体或直接供体,就有可能成为器官移植的灰色地带,院方做一台这个手术费用是很高的。”孟苇表示。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一位医生也表示:“人体器官信息在未被要求强制上网登记时,有些器官就被人为的流失在系统以外了。一个肝脏移植手术的费用高达四、五十万元,这也会在无形之中给外界形成一种看法,捐献者本属无偿捐赠的行为,是不是穷人就接收不起。”
目前,在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获取、分配、使用整体过程基本为,中国红十字会系统下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负责人宣传人体器官无偿捐献政策,同时发现并收集各地方区域内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和医院方直接捐献者,由于院方直接捐献者大多处于不同的医院,院方将在个人捐赠自愿并主动提出捐献情况下通知红会人体器官协调员前来登记,再由红会人体器官协调员通知有移植资质医院的器官获取组织(OPO)进行获取,红会全程参与见证并留音、留像,到此红会人体器官协调员工作结束。
后续OPO将获取信息上传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计算机自动匹配,匹配成功后,有移植资质的医院将获得器官进行手术,同时,OPO将分配结果告知红会人体器官协调员,做到每步都可追溯。
该系统被命名为“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里面包括一系列优先原则和筛选规定,能在1分钟内自动运算出最佳匹配的患者名单,且立刻将信息发送给移植医院,系统终端被安排设置在与香港相邻的深圳市南山区,2011年4月系统正式上线,目前已经覆盖全国165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
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设计完毕后,中国器官捐献之路并未停滞不前,而通过设立器官捐献试点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器官捐献工作中的公民意识。
2010年2月,原国家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共同合作,计划在全国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进行为期3年试点。今年2月,三年试点期限满后已有19个省、市加入到人体器官自愿捐献工作。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提供的捐献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30日,中国公民自愿捐献器官共救治了2830名患者。
破除 “ 潜规则 ”
9月1日施行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中,要求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将获取器官信息必须上传至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同时,全国165家有资质进行器官移植的医院也必须将等待移植患者信息上传至平台中,分配由计算机自动匹配完成,整个环节中并没有人为参与。
登陆“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后,电脑屏幕上显示出三个独立的分系统,“潜在人体器官捐献人识别系统”、“人体器官移植等待者预约名单系统”、“人体器官捐献人登记及器官匹配系统”。
捐献者如果愿意捐献器官,首先要将相关信息录入捐献者数据库。等待者的病情、血型等基本情况则录入等待者数据库。一旦有器官捐献,系统将根据患者病情、等待时间、所在区域等动态评分,最终选出得分最高的受体。
强制使用人体器官分配系统后,在高敏的同事、另一位器官协调员孟苇看来要比不强制好多了,起码这种新方式下违法的成本增加了许多。
“一台器官移植手术需要医院方面各科室的医生数十名,如果这种情况下移植器官出现灰色地带,并不是走系统下来,那这个团队都得被集体封口,另外能在国内做这种手术医生大部分都已经成了各个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根本不会因为一些小利益而去冒着医院摘牌、个人除名的风险,如果还有这种不通过系统分配直接进行移植的医院和个人就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这样看来理论上是强了很多。”孟苇说。
为消除器官捐献与分配领域的不公平、不透明,虽然,《管理规定(试行)》中并未明示对违禁行为的处罚,但提出“涉嫌买卖捐献器官或从事与买卖捐献器官有关活动”的医生或医院,依照《刑法修正案(八)》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涉嫌构成犯罪,须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洁夫说,对捐献器官做系统外分配,伪造医学数据骗取捐献器官等行为,本身就涉嫌买卖器官,可以对涉事医生和医院进行处罚,吊销其器官移植资质。
捐献回归公益属性
在现有医疗条件下,对于一部分病症顽疾而言,器官移植几乎是唯一的治疗办法,如果没有足够的器官捐赠,这些患者无疑将不得不忍受病痛的折磨甚至失去生命,器官捐赠体系的建立,无疑是器官移植治疗的基本前提。
世界卫生组织此前一项研究表明,中国公民的器官捐献率每百万人中只有0.03例,而全球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西班牙则是每百万人中有350例,二者相差1000余倍。
高敏表示,从2005年深圳进行了第一例多器官捐赠开始,到2012年3月在杭州召开的器官捐献试点总结会议上公布的数据,全国捐赠器官数量为207例,但从这一天开始至2012年底,我们的器官捐献就已经达到了500例子,这足以看出公众的观念在转变。
“器官捐献都是无偿的,我们不会因捐赠者捐献器官而给予回报,但一定程度上安抚和救济还是有必要的,一般捐献人家里面并不富裕,如果人体器官协调员抵达现场后发现捐献者是因为捐献想要获得某中补偿而决定捐赠,我们肯定会放弃受捐,在这里一定要保证捐赠的公益属性。”孟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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