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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9月09日 星期一

近百老旧小区管道漏水 该谁承担费用长期扯皮

武汉3000万元水损费遭遇法律“盲区”

其中一小区在高温天气下已被停水或限压供水一周

《工人日报》(2013年09月09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张翀)武汉近百个老旧小区的居民如今面临着一件麻烦事:管道老化漏水产生的3000万元水损费及管网改造的费用有可能要分摊到自家头上。在居民眼中,补齐水费、改造管网,并不是自己应该承担的费用。水务部门、小区物业对此则各有说法。

武汉洪山区康居园小区,今年夏天在连续40℃的高温天气下,停水或限压供水一个多星期。记者了解到,康居园住户共用一块总表,10多年下来,管网老化滴漏造成居民交的水费与总表计费相差200余万元。面对这巨额的差价,居民们坚持只愿按照自家的使用量缴纳水费,拒绝负担多出的公共部分水费。他们认为,这些水费应当由物业部门处理。

然而,不少物业管理部门对此都表示无能为力。本月初,江夏区玉龙岛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发出公告,将小区内水费由2.32元/吨涨至2.80元/吨。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称,8年来已垫付水损费高达300多万元,不得已才想到提高水费。在安和九龙阁小区,物业负责人也是一肚子苦水,3年前接手该小区时,就曾清偿前期物业遗留的5万多元的水电费。接管之后,物业每个月还要垫付1万多元的水损费,即便如此,因为欠账问题,该小区的二次供水一直不畅通,物业部门没少挨业主埋怨。

武汉市水务集团的数据显示,在武汉中心城区,有近百个老旧小区,因水损欠费总计达3000余万元。水务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水务部门不可能也没有能力为巨额的水损买单,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在于彻底进行管网改造,实行一户一表。目前,武汉中心城区尚有30万余户还在共用总表。

可是,管网改造工程却卡在了费用上。水务部门介绍,依据相关规定,小区内的供水设施包括水管管道、蓄水池及楼顶水箱等由小区责任方负责维护及管理。小区责任方可以是开发商、物业或是业委会。然而,业主们遇到管网改造问题时,却认为不应该出这个钱。在康居园小区,水务集团提出的改造方案涉及金额635万元,拟由小区业主、政府和水务集团三方承担,小区1637户业主,每户要分摊1060元,大部分业主不愿出钱。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田嘉律师表示,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条例规定此类水损费应由谁来承担,只能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而分表到户过程中管网改造所产生的费用,作为受益人的居民应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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