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多措并举保护农民工权益
《工人日报》(2013年08月29日 07版)
本报讯(特约记者邢生祥)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多发的建筑、交通等工程建设领域,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工程开工的前置条件,不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要求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劳动执法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县全面实行企业农民工合同备案制度,要求企业把招用的农民工纳入企业用工管理之中,并将劳动用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资料整理装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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