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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8月22日 星期一

家校缺乏对接措施 自我保护意识欠缺

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亟须关注

本报记者 吴铎思
《工人日报》(2013年08月22日 06版)

8月13日上午,福建省平和县山格镇白楼村寨仔脚,一名男孩溺水身亡;7月30日下午,福清市龙山街道北店村15岁少年余某在水库玩耍时不幸溺水身亡;7月27日下午,福州郊区一名小学生在乌龙江边玩耍时被潮水冲走……今年暑期,福建各地发生多起留守儿童溺亡事件,再次敲响警钟。

随着父母进城打工,许多孩子留在老家念书,他们不仅缺乏家庭温暖、缺少父母关爱,得不到应有的看护和监管,交通事故、溺水、意外伤害更多地发生在他们身上。去年福建省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溺水和交通占76%,其中溺水高达54%。

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三明法院共受理涉及农村儿童安全事故案件155件,死亡儿童49人,受伤儿童114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伤亡48人。

事故类型主要为溺水、交通事故、校园伤害等。

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家长与学校缺乏保护对接措施。农村学生上学、放学无人陪护,发生交通事故65件,伤亡68人。二是农村安全设施薄弱。河道、水库、池塘、枯井等地点未设护栏或安全警示标记,农村儿童发生溺水、跌落等意外伤害案件36件,伤亡36人。三是学校设施、管理不全。因学校楼道狭窄、栏杆不符要求等,引发学生挤压、碰撞伤害案件20件,学生嬉戏、打闹造成伤害案件24件,伤亡46人。四是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儿童因用电用火、烧水煮饭、燃放鞭炮等操作不当,造成电伤炸伤、烧伤烫伤、中毒等伤害案件10件,伤亡13人。

“过年的时候才会见到爸爸妈妈。”采访中,不少留守孩子表示,平时很少跟父母沟通,有时打打电话,也只是简单的问候,很少有深入的交流。留守儿童监护类型主要有四种:隔代监护、父亲或母亲单亲监护、亲戚监护、同辈监护和自我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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