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7项改进规范商场促销员管理
近4000商场促销员找到“娘家人”
《工人日报》(2013年08月21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罗莉)“依据驻场促销员委托管理条款,可以对驻场促销员参加工会活动作为临时会员进行委托管理。”日前,湖北荆州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关于商贸零售行业驻场促销员规范管理的若干建议,让近4000驻场促销员从此有了工会组织的依靠。
据调查,荆州市10家大型商场超市有促销员3932人,占员工总数的60%。由于促销员的工作岗位不在供应商本部,促销员事实上接受供应商和商场超市的双重管理。客观上形成了促销员双重义务,而劳动权利又得不到双方的应有重视甚至造成事实上的侵害:供应商或商场超市无论哪一方要求促销员加班,促销员都得执行,却没有办法从任何一方拿到加班工资。
在荆州市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的督促下,该市部分商场超市就规范驻场促销员监督管理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做了7个方面的改进,改善了驻场促销员的基本劳动权利:一是受供应商委托提供驻场促销员招聘服务,并进行相关政策法律方面的指导;二是认真把好促销员的进场关,驻场促销员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进场工作;三是对促销员进行岗前知识培训;四是凭促销员签字的结算单结算货款,保障促销员的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必要时扣押货款;五是与供应商建立密切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完善促销员的日常管理,并对工资增长幅度进行协商和沟通;六是企业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协调解决劳动纠纷;七是吸收驻场促销员参加工会会员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与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