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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8月20日 星期一

千方百计为职工群众解决住房难题

【走群众路线 转工作作风——工会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凤阳县总工会主动参与保障房工作圆困难职工安居梦 长白山森工集团工会鼎力推动助4.2万户职工搬离棚户区

《工人日报》(2013年08月20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陈华)住在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供销社集体宿舍的潘学兰是病退职工,瘫痪在床的他与87岁高龄的老母亲住在四处漏风、房梁已断的19平方米的老房子里。2011年底,在凤阳县总工会的帮助下,潘学兰一家顺利领到了政府住房补助。

近年来,凤阳县总工会在困难职工保障房分配等服务群众的工作中,“主动服务、贴近服务、延伸服务”,为广大职工群众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尤其在困难职工保障房分配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党政和职工群众的认可。

保障房分配属于房改、建设部门的职责,工会参与并无先例可循。因此,县总工会的要求起初并未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但是县总并未因此放弃,而是将26户住房困难职工家庭的详细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并把他们的生活现状拍照形成影像资料,再次上报有关领导,并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切实为群众解决住房困难。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县总工会成立了凤阳县职工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持续关注直到困难职工获得住房补贴、拿到房门钥匙为止。困难职工耿广成说:“工会同志非常关心我们的情况,我是很感谢他们的!”

本报讯 (记者彭冰)“想当初,不想搬,搬不起。要不是工会干部从头帮到尾,这辈子我也住不上楼!”坐在自家新居里,长白山森工集团退休职工吴智云感激地说。和吴智云一样,5年来,在公司全体工会干部的鼎力推动下,该集团所属企业的4.2万余户职工陆续搬离棚户区,住进了现代化住宅新区,此外还有1.9万户职工的老旧住宅得到了改造。

该集团60%的林业职工多年来一直居住在阴冷破旧的棚户区,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危房比例高达50%。在集团党委安排下,公司各级工会干部起早贪黑走家串户,跑细了腿、熬肿了眼,很快把棚户区房屋建设情况“摸了个门清”,2008年,延边林业棚户区改造在全国林区率先启动。

集团工会副主席李正浩介绍,动迁阶段面对重重困难,工会主动请战,分组包片,挨家挨户做群众思想工作。“每天凌晨5点多钟就出门,晚上10点多钟才回家。有的人家,我们跑了不下20趟,为其解读政策……”汪清林业分公司工会副主席高凤卿回忆。

为确保分房公开公平公正,各企业工会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主动参与制定分房方案,并坚持交职代会讨论通过。迄今为止,未出现过一个上访户、未收到过一封信访件。

回迁阶段,公司各级工会主动出击,向社会各方求助,努力争取帮扶资金。4年间,吉林省总累计拨付回迁安置资金264万元。

如今,延边国有林区棚改工作已近尾声。在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77岁的退休职工初玉功幸福之情溢于言表:“只交3万多元钱,就住上了51平方米的棚改房,日子美得没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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