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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8月19日 星期一

【高谈阔论】立法将“破冰”全民阅读?

唐冉
《工人日报》(2013年08月19日 05版)

近日,据报道《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正在草拟中,并有望在年底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消息一出,网络热议滚滚。

在反对者眼中,阅读是私人化的一件事,而将带有个人自由色彩的读书活动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强制服从高度,显然是小题大做了。就像前段时间的“常回家看看”写入立法却遭遇执法难题一样,难不成每个人不读一本书,也会遭遇法律的制裁?

全民阅读立法真是干涉个人阅读自由的一件事吗?笔者并不以为然。从宏观层面看,这部立法主要着眼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为全民阅读提供保障。在国民阅读率低迷的现实面前,如果仅凭个人力量推动国民阅读,效果着实有限,而借助政府的力量推动,就容易取得较好的效果。比如,政府可以将财政更多地投入在公共图书馆和书店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上,为国民阅读提供便利的条件和更为舒适的环境;可以对那些文化价值高、市场卖点少的作品进行政策和资金扶持,改善出版界图书质量良莠不齐和价格虚高的现状。从这一层面,全民阅读立法确实有利于发挥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

但是,当公共图书馆和书店建设起来后,当市场上的书目在数量和质量上达成平衡之后,如果还是没有足够多的人参与阅读怎么办?全民阅读立法又怎样才能不沦为形象工程,保障它取得应有的预期效果?放眼国际,将阅读进行立法确系正常之举,如美国早在1998年就通过了《阅读卓越法》,日本也在2001年通过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读书活动的法律》。但细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大都是立足在儿童和青少年层面,并有教育部门的推动,这种针对性有利于从小就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而国民阅读习惯的培养毕竟是个慢功夫,岂可一日促成?尤其在当下中国现有的应试教育体制下,学生从小到大被课业负担压得无暇看除课本之外的“闲杂书”,等毕业工作了又没那么多空闲时间读书。因此,全民阅读立法能否触动现有的教育体制,如在课程设置中开设专门的阅读课,使国民从小就养成持续阅读的良好习惯,这也是立法面临的重要问题。

面对种种争议之声,全民阅读写入立法需要有多个层面的考虑因素。一方面,在立法过程中,立法者如何倾听群众的多元化声音,在尊重群众个人阅读自由的同时,又能达成广泛的共识,这考验着立法者的智慧和水平;另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如何量化具体的执法指标,同时避免执法“一刀切”,这都考验着法案在设计上是否专业和完善。

阅读是潜移默化的一个过程,阅读率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国民个人素质的提高,从长远看,也关系到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增强。无论怎样,全民阅读立法凸显了国家对国民阅读情况的担忧和重视,也为国民阅读拉响了警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将每年的4月23日确定为“世界读书日”,而只有将每年的这样一个读书节变成每日阅读的读书日,促使国民将阅读自觉变成能够持续终身的一种习惯,这才是能解决国民“阅读危机”的“破冰”之策,也是全民阅读立法的最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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