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提高职工医疗互助金补助额度
单笔最高补助可达15.5万元
《工人日报》(2013年08月15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黄榆 陈昌云)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额度提高,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单笔最高补助额度提高到15.5万元。这是8月13日记者从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云南省总工会提高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标准包含5项内容:降低补助起点,由800元降至600元;调整补助比例,由原来的30%、60%、80%调整为30%、70%、90%;提高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取消大病限制;提高先自付费用纳入补助范围的比例,先自付费用计入补助基数的比例由50%提高到70%。
调整后的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标准为:职工住院自付部分超过600元至1万元的部分补助30%;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补助70%;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补助90%。这意味着,如果患大病职工自付部分达到了20万元,当年就可以获得15.5万元的补助。
对此,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百如说:“职工医疗互助金来自于职工,服务于职工,通过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把我省500多万职工更加紧密地连接在一起。依托活动的开展,工会在协助政府解决职工因病致贫的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而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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