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出台针对大学生落户的相关政策
武汉力争每年留住10万人才
本报讯 (记者张翀) 7月,武汉市专门针对大学生入伍出台户籍政策,从武汉市应征入伍的非武汉籍退役大学生,退役后复学毕业、被武汉用人单位接收,可在武汉落户。今年以来,武汉连续出台针对大学生落户方面的相关政策,以期将更多的大学毕业生留在武汉就业创业。
目前,武汉是全国大学生最多的城市,每年高校毕业生约27万人。然而,近年来,留在武汉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人数却在下降。今年初,该市提出,力争每年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10万人以上。
今年5月,武汉市首次明确将实施宽松的就业流动政策,将取消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国内“985”、“211”等重点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来汉发展也可先落户后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可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武汉市职业技术院校取得初级、中级技能资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汽车、钢铁、石化、物流等部分重点专业技校毕业生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户口可落入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亲朋好友家中或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均为该市常住户口。
为鼓励人才流动,武汉将取消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改派手续。另外,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也将取消。对被武汉市招录为公务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且不符合按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或不具备调配条件的社会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其档案内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调动的必备材料,工龄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年限计算认定。纳入集体户口管理,2年内实行免费档案托管。
同时,武汉市明确将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全市基本住房保障范围。用人单位可集中组织申请、参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来缓解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阶段性住房问题。各区、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自建自筹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重点解决在本区、本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住房问题。该市在洪山区推出首批公租房试点时,就已向新就业大学生开放申请,租价为市场价的七折。武汉市人社局目前已拟订了大学生申请公租房政策初稿。
此前,在武汉民营企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落户时,因为所在单位没有集体户口往往会遇到无法落户的情况。为了解决好这一矛盾,武汉市决定所有大学生均可在公共服务机构挂靠落户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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