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维护职工权益的使命
——记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曹琪
他和众多律师一样,频繁出入仲裁庭和法庭,代理案件。他和众多律师不一样,其只为职工代言。这便是工会公职律师——曹琪。
十年如一日开展无偿援助
37岁的曹琪在江苏无锡市总工会工作已逾十年,除了负责工会工作外,还要忙于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十年来,他无偿接待职工法律咨询3000人次,办理劳动争议案件500余件,为职工讨回加班工资、工伤款、补缴社会保险费等近千万元。
在众多的法律援助案件中,一起未成年农民工工伤案让曹琪至今难忘。16岁的云南籍农民工王某在无锡一家工厂发生工伤事故,半个手掌被卷进机器,导致残疾。由于王某进厂工作刚一周,未来得及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欲两万元赔偿了结此事。王某的父亲心急如焚,到市总工会向曹琪寻求帮助。在曹琪的努力下,企业一次性支付了王某工伤赔偿金17.5万元。
2012年,经他推动,无锡市总工会与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无锡市工会法律援助暂行办法》,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两个部门在法律援助事项上的合作机制。随后,全市构筑起法律援助多级网络,建成工会法律援助机构1000余家,发展法律援助工作者2205名,组建职工律师团11家。
创建工会法律服务品牌
2004年,曹琪担任无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他每年以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身份办案50余件,为职工挽回各类损失500余万元。在仲裁过程中,他创造并总结了劳动争议“调解五法”,即“抓主要矛盾法”、“一对一调解法”、“渐进式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和“真情调解法”。“调解五法”使他办理的案件90%以上调解成功。现在,“调解五法”已在江苏全省工会系统推广实施。
为依法维权创造有利条件
为扭转劳动争议案件执行难问题,曹琪积极寻求各方支持。2006年9月27日,《无锡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无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了地方立法的支持,劳动监察部门与工会的协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密切配合。
2007年至2012年间,他连续六年组织全市工会干部开展大规模联合监督活动。目前,无锡市已建立乡镇、街道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725个,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4316名,监督范围涵盖5815家用人单位。通过运用“两书”制度,共督促用人单位为两万余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劳动者补发加班工资1100余万元,为劳动者补缴社保费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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