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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6月15日 星期一

首例台湾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件成功办结

《工人日报》(2013年06月15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6月13日,记者从最高法院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联络,顺利完成了一起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件,成功向17名台湾居民被害人返还财产共计人民币237万余元(约合新台币1153万余元)。

据介绍,这是2009年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以来,两岸按照协议第九条确定的罪赃移交司法互助途径完成的首例被害人财产返还案件。

该案系一起两岸合作共同打击的电信诈骗犯罪案。2008年下半年,被告人魏仲伯伙同魏金田(另案处理)预谋后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诈骗窝点,搭建起电信诈骗网络平台,并在台湾及大陆各地先后招募曾宇辰等多人组成诈骗犯罪集团,从2008年11月至2010年5月,采用冒充台湾户政事务所、台湾警察署、台湾地方法院检察署工作人员,拨打台湾民众电话,谎称被害人涉及洗钱、诈骗等案件,要求被害人提供银行账户及家庭成员情况,将自己银行账户内资金交由地检署保管、审核等手段,先后对数十人实施诈骗。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涉案17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同时判令将涉及犯罪所得的赃款及扣押物品赃物拍卖所得的价款全部返还相关被害人,还责令被告人以各自参与额为限向被害人退赔其余诈骗所得。

据初步统计,自2009年6月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生效至今年一季度,人民法院办理的涉台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已经超过2.5万件,有效保障了两岸人民的相关诉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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