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洋留守”面临诸多“法律不同”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外国人来中国、中国人去外国,成为常态。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中国境内并接受普查登记的外籍人员达到593 832人,而在这其中,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洋留守儿童”。
这些孩子的父母有的是在劳务输出国外时生下他们,有的是在外做生意时生下他们……繁忙的工作又让父母无暇顾及这些孩子,只能把他们送回国内,交给老人照顾。据不完全统计,仅在福州生活的洋留守儿童就有近万人。
这些拥有外国国籍的孩子,大多拥有比周围孩子更好的物质条件,然而,他们除了长期无法与父母团聚,还常常面临一些中国籍孩子无需面对的法律问题。
入学烦恼:
不享受属于本国籍儿童的义务教育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兴旺发达,历来都是各个国家政府重点关注的对象。因此,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通过财政的方式支持儿童教育事业发展。为了减少家庭经济条件对于儿童教育的限制,在各个国家,都对自己的国民实行义务教育,由国家负担儿童教育开支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而家庭只负担很少的一部分或者直接不负担。
因为义务教育所附属的属国性,决定了其属于一个国家特有的国民福利,基本上不包含外籍儿童。所以外籍儿童想要在中国读书,大多只能通过国际学校解决入学问题,相应的,不得不负担高额的学费。
虽然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引进外来企业及外籍员工进入当地,在解决外籍儿童入学方面会提供一些方便及优惠,北京市各区教委就安排几所小学接收外籍儿童入学,如西城区指定实验二小、北长街小学。但与中国籍孩子相比,外籍孩子的家长必须承担一笔不菲的学费开支。毕竟,政府的相关法定福利如果不对本国儿童和外籍儿童“内外有别”,将会产生对本国儿童不公平的现象。
外籍儿童就学中还会遇到的一个大问题是,节假日安排与父母的假期以及回国探亲行程相冲突,容易因此耽误学习。中国的学校除了星期六、星期天不上学之外,也会选择在国家的法定节假日放假,但是绝对不会在例如圣诞节等外国节假日放假。而对于很多父母工作生活在西方国家的外籍儿童来说,如果想配合父母的节假日去国外或在中国度假,都可能因为必须请假而耽误课程。
医疗烦恼:
要看病必须付出外国人的代价
医疗问题也是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了提高国民素质,避免国民因病致贫,因病致穷,因病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各个国家都在推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让国民在仅仅承担小部分费用的情况下就能够解决就医问题。
相应的,医疗保险也有国籍性,是只惠及本国国民的福利。因而,包括“洋留守”在内的外籍儿童在中国就医享受不了我国儿童所能享受到的医疗保险,就医费用高昂。为了降低就医成本,外籍儿童也只有考虑商业保险。
救济烦恼:
遭遇侵权不享有“治外法权”
生活在中国的外籍儿童,如同一般的中国儿童,也可能会遭受到权利被侵害的情形。而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外籍儿童在中国遭受侵害的,不享有治外法权,适用的是中国法律。
在我国,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法治化历史发展等的影响,现有法律在权利救济的赔偿标准、赔偿项目等方面可能与经济更加发达的国家有所差别,因而如果“洋留守”孩子在中国遭遇侵权,其权利被救济的标准也可能与其国籍国的水平不太相同。
另外,对于那些父母长期生活在国外的外国籍孩子来说,在中国遭遇侵权后想维权的话,他们的父母要么得委托他人帮忙打官司,要么必须亲自回到中国,将付出更多的维权成本。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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