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不同行业收入水平差别较大
大城市农民工收入高于中小城市
本报讯 (记者赵剑影)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在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且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不同行业收入水平差别较大,住宿餐饮业和服务业平均收入水平较低。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农民工从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从事建筑业的比重提高。在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5.7%。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变化较明显的是建筑业,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在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13.8%上升到18.4%,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则趋于下降。
该报告还显示,受雇人员的增长快于自营人员的增长,自营比重继续下降。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中自营人员所占比重继续呈下降趋势。在农民工收入方面,农民工收入增速回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收入趋同。在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且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不同行业收入水平差别较大,住宿餐饮业和服务业平均收入水平较低。
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务工收入结余少。扣除生活成本,外出农民工每人月均收入结余1557元。而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东部地区的收入结余分别是1518元和1344元,都低于在本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平均结余。中部地区农民工在中部、西部地区务工比在东部地区务工多获得64元和130元;西部地区农民工在中部、西部地区务工比在东部地区务工多获得228元和90元。数据还显示,中部、西部地区农民工在省内和省外务工收入结余相当,而东部地区农民工去省外务工的结余2118元,比在省内务工高496元。相比而言,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务工生活开支较大、收入结余少,因此在中西部就业机会增加的情况下,农民工更倾向选择就近就业,这也是当前农民工流动格局变化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方面。外出农民工仍是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从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的变化看,呈现出与他人合租住房比重上升、独立租赁住房比重下降的趋势,另一明显变化态势是务工地自购房比重下降、乡外从业回家居住比重上升。
四成外出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从外出受雇农民工的居住负担看,49.5%的农民工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9.2%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41.3%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的比重提高了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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