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立法明确流动儿童平等受教育权
北京大学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双聘教授 张千帆
问:造成流动儿童入学难的主因何在?
答:户籍制度限制仍是根源。由于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财政扶持政策与教育经费支持体制存在先天缺陷,使得外来务工者子女在劳动输入地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受到事实的挤压和边缘化。加之不少劳动输入地政府对于当地外来务工者子女随迁状况没有深入调查摸底,没有对所需配备的教学资源科学规划和有序建设,导致公立学校资源供不应求,相当多数流动儿童难以真正接受公立学校教育;同时对民办学校缺乏科学管理和审核,造成当前公立学校难进,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层次不齐的现状。
不可忽视的是,京沪等大城市的地方保护主义意识仍严重。尽管有些地方教育设施和资源并不紧缺,仍以种种名义排斥外来务工者子女入学。
问: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来解决?
答:我认为单方依靠政府或某一方很难真正解决这一难题,应从政府、社会、企业及外来务工者等多层面入手协调解决。
首先,劳动输入地政府需制定针对外来务工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其次,针对接收外来务工者子女的民办学校,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再次,政府可按一定比例通过资金投入等方式购买民办学校教育服务。此外,还应建立劳动输出地即流动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劳动输入地间教育经费顺畅流转机制,将国家对于免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真正落实到位。最重要的是,各地政府应明确认识地方歧视的错误,主动履行为外来务工者子女提供教育的法律义务。
问:如何从根本上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机会和规则公平?
答:最根本的是在法律上确立外来务工者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消除既有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机制因素影响,打破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阻碍实现教育公平的资源分配体系和格局,建立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外来务工者子女受教育保障体系,保障流动儿童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本报记者 王瑜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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