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高校学风建设
《工人日报》(2013年05月24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要求高校建立和完善学术诚信和学术成果公示制度,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以促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细则指出,高校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组的调查意见,结合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学术不端行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撤职、调离岗位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申报项目或申报资格、延缓职称或职务晋升、停止招研究生、解除职务聘任、撤销学位等处理;对查实的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应按有关学位、学籍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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