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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5月22日 星期一

【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劳动筑就中国梦 幸福汇聚正能量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尹慧敏
《工人日报》(2013年05月22日 02版)

习近平总书记4月28日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精辟深刻、语重心长,充分肯定了工人阶级的重要地位和伟大创造,高度赞扬了劳动模范的崇高精神和卓越贡献,明确提出了“四个必须”的重要论断,进一步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工运事业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大政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必须坚持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讲话关于劳动“一个根本力量”、“两个源泉”、“三个只有”、“四最观念”的科学阐述,重申了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揭示了劳动与财富、劳动与幸福的内在联系,肯定了劳动对于实现美好梦想、破解发展难题、铸就生命辉煌的重大意义,弘扬了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这些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创造性地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同时,讲话要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这必将进一步激发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

中国梦是国家富强之梦,是民族振兴之梦,归根到底是人民幸福之梦。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要靠劳动来创造。实现中国梦,一方面,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依靠工人阶级,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另一方面,必须造福人民,造福劳动者,让每个人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梦想都得以实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要把崇尚劳动与造福劳动者有机统一起来,把依靠主力军与发展主力军有机统一起来,用劳动筑就中国梦,用幸福汇聚正能量。

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重在贯彻落实依靠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根本方针。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要依靠工人阶级,着重指出“工人阶级靠得住”。江泽民同志告诫全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一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动摇”。胡锦涛同志一再要求“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这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明确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能只当口号喊、标签贴,而要贯彻到党和国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全过程,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我们党之所以始终坚持这一依靠方针,说到底是由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是由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应当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政治安排、制度落实、素质提高、权益维护、舆论宣传上,充分体现出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唯有如此,才能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形成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良好社会风气,使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成为亿万人民的坚定信念和共同追求。

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重在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人类的永恒追求。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既是应有之义,更是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应当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因出身、职业、财富等不同而区别对待,特别是对于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应保证其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发展权;切实保障劳动者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切实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的规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规则和程序之下, 平等地参与竞争、参与发展、分享成果。工资收入是职工权益的核心,收入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应当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兼顾效率和公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保障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权利,提高“两个比重”,实现“两个同步”,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率先实现没有水分、实实在在的收入翻番,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重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模范始终是我国工人阶级中一个闪光的群体,享有崇高声誉,备受人民尊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是我们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崇尚劳动,首先要崇尚劳模;造福劳动者,首先要造福作为劳动者杰出代表的劳模。只有使劳模享有崇高地位和无上荣耀,才能更好地激励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崇尚劳动、热爱劳动,凝聚起越来越多真抓实干的正能量。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实现中国梦,应当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形成向劳模学习、向劳模看齐的良好风尚和价值导向,激励带动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应当大力培养选树劳模,坚持实践标准,体现时代要求,面向各行各业,使更多敬业奉献的建设者、艰苦奋斗的开拓者、推动发展的实践者、成就梦想的实干家、创新创业的带头人成长为新时代的劳模,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应当高度重视劳模、关心爱护劳模,帮助劳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为劳模全面发展、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创造更好的条件,真正使劳模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生活上受关爱。

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重在实现职工体面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既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更是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实现中国梦,最终要落到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上,体现在解决老百姓关心的一件一件具体事情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要让劳动更加体面、劳动者更有尊严,应当大力宣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舆论导向;应当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推动法律实施,依法维护职工的各项权益;应当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将职工视为企业的第一财富,企业真情关爱职工,职工真诚奉献企业,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利双赢;应当大力营造有利于职工自由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拓展职工成长成才空间,以科学理论教育职工,以劳模精神引领职工,以先进技术武装职工,以和谐文化陶冶职工,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应当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倾听职工呼声,及时回应职工诉求,切实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使广大职工更多地分享发展的成果和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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