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总为21名农民工成功讨薪
《工人日报》(2013年04月17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夏丽萍)“太感谢你们了,两天就为我们讨回拖欠的工资。”日前,满振刚等21名农民工接过被山东乳山市某石材厂拖欠的72410元工资时激动地说。至此,被拖欠4个月,涉及21名农民工的集体讨薪案,经过乳山市总工会的及时跟踪协调,仅用两天就成功处结。
4月9日,乳山市总接到投诉称,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满振刚等21名农民工在该市某石材厂从事石材加工工作期间,该厂由于资金周转不灵而停产,导致其一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4月1日起,21名农民工多次向老板索要工资,但老板以各种理由推脱。他们万般无奈下找到市总工会,希望得到援助。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乳山市总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实地调查。经调查,该厂共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7万多元。对此,市总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协商,督促其尽快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在此基础上,针对农民工情绪不稳定的情况,市总一方面积极做好农民工的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协调厂方先予支付农民工生活费,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另一方面,及时与厂方现场带工人员、法人代表进行沟通,积极协调厂方筹措资金。
经过努力协调,厂方在投诉第2天就筹措到足额资金,4月10日,21名农民工领到了自己的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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