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4个月,3次正式协商,4次非正式协商
沈阳签订省会城市首份建筑行业工资合同
老板:让农民工更愿选择建筑行业 职工:特别期待《合同》能有效执行
本报讯(记者顾威 实习生刘旭)日前,沈阳市建筑行业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沈阳市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草案)》(以下简称《合同》),劳动关系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在合同上签字。据悉,这是我国省会城市中首份市级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合同。
沈阳市建筑行业共有职工38.8万人,其中农民工36.2万人,占93.3%,是农民工最集中的行业。据了解,该市共有359家不同体制的建筑施工企业,由于缺乏与建筑市场相适应的工时工价标准,致使用工不规范、分配秩序混乱,职工队伍不稳定,劳动纠纷频发,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012年8月,沈阳市专门成立了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12家建筑企业调查,摸清建筑行业的基本情况和职工工资状况。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更加规范,在已有市级建筑行业协会的基础上,首次成立了市级建筑行业工会联合会,选举产生152名职工代表,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时,推举产生职工方、行政方协商代表各15人,并通过媒体公示。
从起草集体合同文本到正式协商,由5人组成的工资协商专家顾问组进行了全程指导。历时4个月,3次正式协商,4次非正式协商,双方最终就《合同》达成共识。《合同》规定,建筑工人月薪最低1400元,年增幅10%。规定了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11个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支付办法、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职工社保等方面也作出明确规定。
“工人工资每年增长10%,确实让企业有一定压力。”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经理孙宝安说,但他非常支持工资协商工作,“有了这个《合同》,短期来说,可能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但从长远看,能够让建筑行业更有竞争力,增加企业信誉,让农民工在择业时,更愿意选择建筑行业。”
沈阳寰宇建设集团帝景湾项目部电工雷广高兴地说:“《合同》的出台,让我们吃了定心丸,干工作心里更踏实了,特别期待《合同》能有效执行。”
沈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说:“这份合同是一份程序规范、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对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体面劳动将发挥重要作用。建筑行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有利于保障特殊劳动群体的劳动经济权益;有利于促进全市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沈阳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