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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3月26日 星期一

【三工论坛】创新理念提升工会维权工作层次

冯继波 李凌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26日 06版)

冯继波 李凌观点

权益维护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不仅需要整合各方资源,更需要有效方式方法。科学维权是方法,是用科学的发展观来发现、认识、分析和运用维权工作的客观规律性,是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升华。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深刻变革,职工利益诉求、表达和维护日趋多元、多样和迫切。各级工会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创新理念,不断提升维权工作层次和水平。

一、践行“依法”理念,推进维权工作法制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行为主体都应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群众组织,是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来进行。近年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适应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国家修改和制定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工会组织履行基本职责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和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是前提,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维权才有可靠依据;只有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才有根本保障。各级工会要自觉践行“依法”维权理念,敢于、善于、勇于运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劳资双方增强法制意识,遵守“游戏规则”,既推动企业经营者依法落实职工享有的各项权益,也帮助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践行“主动”理念,促进维权工作经常化

《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调整不断加大,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一方面,企业经营者追求效益利润最大化,掌握利益分配主动权;另一方面,劳动者追求劳动报酬合理化,缺乏利益分配话语权。双方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时时处处、无所不在,只是表现的形式各异、程度不同而已,无形中对职工权益的实现带来挑战。各级工会要自觉践行“主动”维权的理念,站稳立场,找准定位,积极作为,当好职工利益的代言人。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职工,调查了解职工所思所盼、所愿所忧,把握职工思想脉搏和利益诉求,及时向党政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和意愿。要加强源头参与,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发挥政工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工会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推动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叫响“职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关心疾苦,改善民生,多谋职工之利,多解职工之忧,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有效地送到职工中去。

三 、 践行 “ 科学 ” 理念 , 突出维权工作针对性

权益维护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不仅需要整合各方资源,更需要有效的方式方法。科学维权是方法,是用科学的发展观来发现、认识、分析和运用维权工作的客观规律性,是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升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职工群众对实现自身利益的要求多元多样,对改善民生、共享成果的愿望相当强烈。各级工会要自觉践行“科学”维权的理念,紧盯职工利益诉求,紧跟形势发展需要,紧贴共享成果期待,发挥优势,履行职责。要把握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不同行业职工利益诉求的新特点、新趋势,回应热点、突出重点、瞄准焦点,找准切入点,不断满足职工群众多元利益需求。要把握规律性,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工会首创的好方法、好思路、好举措,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新水平。要把握前瞻性,加强对职工的需要、动机和激励机制问题的研究,加强对“人性化”理论问题的研究,加强对权益维护机制的研究,丰富载体、拓展领域,完善制度、改进方法,不断增强维权工作的实效性。

四 、 践行 “ 发展 ” 理念 , 扩大维权工作影响力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发展是基础,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现实条件下的工会维护,是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始终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始终在服务党和工作大局中体现“两个维护”的统一,既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又维护职工的利益,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各级工会要自觉践行“发展”维权的理念,找准目标定位、工作定位、职责定位,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发展是权益之本”,只有发展,权益才有保障;只有企业的发展,才有个人的发展,从而自觉当好推动科学发展的时代先锋。

五 、 践行 “ 和谐 ” 理念 , 增强维权工作凝聚力

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和谐稳定的。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全球化等多重社会变迁交织,用人单位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和就业主体多样化,特别是随着企业深化改革、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等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劳资矛盾逐渐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坚持和谐维权,是工会落实党的执政理念的重要抓手,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工会必须自觉践行“和谐”维权理念,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在共建共享和谐中维护职工权益。要立足自身职能,依法通过协商、协调、沟通的办法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要着力强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建设,大力推行“两个普遍”,从制度上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调动劳动关系两个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劳资双方和谐共生、互利共赢、和谐相处的生动局面。

六 、 践行 “ 服务 ” 理念 , 提升维权工作实效性

群众性是工会的基本属性。服务职工是工会组织的性质、特点和职能决定的,是工会组织的立足之本,是工会工作的立位之本,也是工会干部的立身之本。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维权是根本,只有职工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工会才有存在的深厚根基,才有发展的动力源泉。各级工会要自觉践行“服务”维权的理念,切实把服务职工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不断满足职工群众日趋多元的需求。要深入开展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把更多的资源、精力和政策倾向基层,努力为职工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全员化的服务,使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贴心和关心。要建立和完善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推行联系职工制度、下基层调研制度、联系点制度、为职工办实事制度以及帮扶救助制度等,促使服务职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要加强法律援助、信访服务等工作,帮助职工解决权益实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服务职工的过程变成维护职工权益的过程,变成推动工会工作发展的过程,变成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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