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给公务接待套上“紧箍咒”
《工人日报》(2013年03月20日 01版)
据新华社合肥3月19日电 (记者杨玉华)接待用餐每天不超过90元、宴请标准低于人均100元、住宿费自行解决。安徽省日前公布了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接待用餐、住宿、交通等经费支出标准,给公务接待再次套上“紧箍咒”。
其中用餐费方面,接待对象需要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当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餐费执行二类会议就餐标准即每天不超过90元/人(不含早餐),原则上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超过一次,宴请标准应低于100元/人。
住宿费方面,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支付。办法还要求接待单位使用交通工具时,尽量利用本单位交通工具或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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