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奉贤区法院对一家公司19名老板、员工作出一审判决。这是该市一家公司从上至下共同参与犯罪人数最多的案件之一——
上海一诈骗公司“老板”“员工”19人获刑

内藏乾坤 春青 图
上海一家公司有员工40余人,每天营业额达2万元。每一个员工都知道自己从事的工作是诈骗,但却自始至终没有一人离职。他们或是自我“催眠”、或是心存侥幸。
骗局最终被警方破获,其中19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日前上海奉贤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消费者受骗
买“大礼包”得电话充值卡
2012年3月,家住上海奉贤区的张先生接到了一个电话。 “请问是张先生么?您好,我是夏普公司的售后人员,姓田,请问您是否曾在某某电器购买过一台夏普42寸液晶电视机?”
张先生想了想, 2011年4月份确实购买过一台夏普电视机。田小姐告诉张先生,夏普公司为了回馈用户正在搞活动,向新老客户赠送一个大礼包。大礼包里包括有一个3D眼镜、一个3D电视棒。
张先生听后有些心动,但田小姐随即又说,要拿到这个大礼包需要客户承担物流费38元、海关质量检测费160元以及产品保价费100元,共计298元。一听还要付这么多钱,张先生表示不愿意。田小姐说, “因为是赠送,所以这298元公司会以一张价值300元的手机充值卡来抵充,您不必自行承担。大礼包是货到后付款的,请直接将298元支付给快递员就可以了。”
几天后,张先生就收到了大礼包,把钱给了快递员后,打开一看,3D电视棒看上去像是一个U盘。电话卡是蓝色的,正面写着 “龙年吉祥”,并标明了价值300元,背面还写着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均可使用字样。但张先生很快发现,电话卡根本没法充值,3D电视棒也不好用。张先生意识到被骗,马上报警。
同年3月份,家住上海奉贤区的周先生也接到了类似的电话。与张先生不同的是,周先生接到的电话号称是西门子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因为周先生曾在某电器商城购买了一台西门子全自动洗衣机。
周先生告诉警方,因为对方清楚地知道他曾在2011年4月份买过西门子的洗衣机,而且还知道他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所以才相信了对方是西门子公司的人。
案件迅速被破
公司层级分明连环施骗
接到多起类似事件的报警,上海奉贤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2012年3月31日,奉贤公安分局南桥派出所民警接到线索称,奉贤区环城东路上某栋楼的4楼有一团伙,冒充 “各大电器公司客服”,通过电话向购买过电器的客户联系,称答谢客户、免费赠送礼品,并以礼品需要运费、保价费、检测费为名,从客户处骗取钱财。警方随即组织警力,于2012年4月1日将韩亮、胡金波等21人抓获。经讯问,韩亮等人供认了诈骗经过,涉案金额约人民币10万余元。
奉贤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这是一个层级明确的“犯罪公司”,一共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是公司老板,即韩亮和胡金波;第二层级是公司管理层,即江城(经理)、池艳艳(主管)等人;第三层级是话务员组长蒋庆岚等;第四层级是话务员马国飞等12人。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甚至还接受售后投诉。
2010年,韩亮在上海金山区注册了上海德昌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上开网店,但生意一直不太好。
2011年8月份,韩亮遇到了自己在沪打工的老同学胡金波。两人一阵絮叨之后,计划一起开公司赚钱。2011年9月,两人用韩亮注册的公司做电话诈骗业务,并开始招聘员工。
韩亮联系了朋友江城到公司做经理,胡金波找来池艳艳当主管。没多久,劳务介绍所又介绍来了许多员工。韩亮还和胡金波 “托关系”拿到了参加过“家电下乡”活动的客户信息,弄来了假的VIP黄金会员卡、300元面值全国充值卡的3D电视棒及3D眼镜的套装。
韩亮让江城负责统计发货工作,池艳艳当话务间的主管,公司共分四个小组,每个小组有10来个打电话的业务员。公司让话务员冒充厂家的售后客服人员或者说是家电下乡礼品部的工作人员,目的是收取运费和海关检测费等费用。
主管池艳艳负责给话务员订指标:每人每天起码要下单十个,如果没有完成,每天下班前开晚会的时候就会被主管批评。为了提高话务员的业务水平,他们给所有电话录音。开会的时候,把骗术不佳的电话录音和业绩好的话务员的电话录音放出来做对比,有时还会让业绩不好的话务员留下来听业绩好的话务员的电话录音,以此提高话务员骗术。
话务组长蒋庆岚是通过一家劳务介绍所到德昌公司工作的,胡金波对她进行培训,要求其冒充厂家的客服人员向客户推销商品,培训了4天后,胡金波还给她安排了一位带教老师,于是她又开始了为期5天的实习。带教老师的带教方式就是让蒋庆岚坐在她旁边听她打电话给客户,除了一些话术上的东西,还有就是学习如何让客户相信他们的话,骗取客户花钱购买产品。
马国飞、陈泰彬同是一起进公司的员工。两人每天都至少要打100个电话给客户。马国飞到案后,民警让他听了2012年3月份的部分电话录音,有588个。陈泰彬的部分电话录音是615个。
检察官析案
诈骗电话超过500次可定罪
奉贤区检察院的检察人员表示,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 (二)项的规定: “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其他严重情节”,应以诈骗罪定罪。但陈泰彬虽然有证据证明其拨打电话数量超过500个,但其因至今尚未拿到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 (三)项的规定: “没有参与分赃……”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
19名被告共同犯罪分别领刑
日前,上海奉贤区法院在审理该案后认定,韩亮等人通过冒充各大家电公司客服工作人员的方法电话联系294名被害人,骗取198元、 298元不等的费用,合计67000余元。涉案人员拨打诈骗电话合计9000余人次。法院认定这是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其中,被告韩亮、胡金波是主犯,参与或组织了全部犯罪。被告池艳艳、江城、蒋庆岚、马国飞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告马国飞等人拨打诈骗电话均在500人次以上,利用拨打电话的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全部诈骗数额无法查证,系诈骗未遂。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韩亮、胡金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及3年3个月,并分别处罚金35000元。池艳艳、江城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5000元。蒋庆岚、马国飞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5000元。
(文中人物及公司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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