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20%差价税应避免“误伤”
代表委员建议,加紧保障房供给和从源头立法解决高房价问题
本报北京3月4日电(记者李瑾 中工网记者郭晨)针对刚出台的“个人出售房产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今天,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阶段上看有必要性,长远看需要其他更合理的方法。”
“这个20%的税是过去一个用过的政策,这次只不过是重申而已。”贾康在今天的小组讨论后对记者说,“悬念是,如果还有无法弄清楚原值的房屋,该怎么办?国五条细则对此并没有表述。”
日前,国务院出台国五条细则,其中明确指出,“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有分析人士表示,政策的出台可能与春节前后新一轮房价上涨有关。据报道,北京二环边的房价,春节前后涨幅曾高达万元。而想买房的市民孙昊发现,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房价一天一个价。“有套230万元的房子我很看好,结果才两三天,房主就涨成280万元……”如今,多了这20%的税,孙昊更加绝望了。
针对孙昊面对的情况,贾康委员表示,房产个税新政应避免带来“误伤”。“它把改善性需求一起抑制了,不得已情况下会有误伤发生。”然而,房产个税新政是“国五条”出台后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管控措施,从措施本身来说,对二手房市场会有向下压抑的作用。
对此,朱建民委员表示,“这项政策是遏制多套购房进行投资性交易的有力手段,但这种手段不能长久。”朱建民进一步阐述,这么大份额的收税,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人来说,太突然也力度过大了。
贾康委员同时就房产个税新政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他认为,新政在二手房市场上有压抑交易作用的同时,可能会使购房刚性需求涌入一级市场即新楼盘市场。“大家希望看到房地产市场温度降低,但可能最后会出现某些区域某些楼盘不降反升的现象。”
陈保华代表对房产个税新政的效果也表达了担忧。“对交易环节加税,其结果一定是涨价。在这一环节进行的调控,不能带来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根本解决。”陈保华建议,应该从包括土地层面的源头立法,来解决高房价等问题。
贾康委员认为,一定要强调“双轨统筹”,“不光是在商品房市场有调控动作,还要加紧建设保障房,托起低端保障房供给,为处理好商品房市场上短期调控和长期制度建设的问题提供条件。”
“调控中间还有很多的不完善、不成熟的因素,需要在动态优化中减少这些因素,但不能简单否定调控的作用。”贾康委员最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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