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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3年02月21日 星期一

商家和网站该谁开具发票难以达成共识

团购消费不开发票咋成“惯例”?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团购用餐拒开发票行为的监管

《工人日报》(2013年02月21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李国 实习生钟宝)近日,重庆沙坪坝市民刘女士支付200元,在美团网上团购了一张价值500元的8人火锅团购券。在消费时,还消费酒水价值240元。当刘女士到收银台索要发票时,服务员只开了一张240元的发票。刘女士问另外200元怎么不开票时?收银员称,200元团餐费属于网上订餐,款项在团购网站,没有转到他们的账上,因此不能开具发票。

刘女士起初认为团购不开具发票纯属商家的个别行为,但几次团购索要发票均被拒绝。“索要发票是我们的权利,既然通过团购网站在商家消费了,商家就有义务提供发票。”

近年来,团购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消费形式,各大团购网站在消费领域“遍地开花”。业内人士称,“团购不开具发票”已经成了团购网站以及商家之间不能公开的秘密。

记者来到刘女士所说的沙坪坝区某火锅店,该店一名彭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这么做其实也有苦衷。“我们加入团购网本身是为了扩大影响,价格已经打了3折,基本不盈利。如果开具发票的话,需要交7.7%左右的税,团购网再扣除5%的提成,结余就更少了。”该负责人表示,“顾客最好和网站方面协商解决。如果网站同意开发票,我们就给顾客开。”

记者在重庆多家团购网站上发现,只有少数网站写出了“索要发票请找商家”的注意事项,而多数团购网站对发票的注意事项讳莫如深。“团购基本上就是一桩‘赔本赚吆喝’的生意,如果再要我们出具发票的话,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出现倒亏。”某提供团购服务的商家对记者说。而一团购网站负责人则道出了其中的另一番苦衷。他说:“如果我们团购网站跟商家商定价格的时候,硬性要求商家开具发票的话,团购就将丧失一定的价格优势。假如网站替商家支付因开具发票产生的费用,对于利润本来就很薄的团购网站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负担。”

团购该不该开具发票?如果开具发票那么又该由谁来开?重庆地税局12366投诉热线接线员告诉记者:“利润低不能成为商家拒开发票、偷税漏税的理由。”对于发票该由谁来开的问题,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李建律师指出,原则上是商品的直接提供者有开具发票的责任。目前,商家和团购网站在开具发票的责任上难以达成共识,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团购用餐拒开发票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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