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3年02月19日 星期一

【新政笔谈】试论调整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的前置性条件

■钮友宁
《工人日报》(2013年02月19日 06版)

钮友宁 观点

调整法定退休年龄和社会养老金的给付,是重塑新型社会保险制度的逻辑起点,也是影响社会公众心理预期和就业心态的参数,与劳动就业率和劳动力市场价格指数,企业管理成本和市场环境变化等相关联。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人类幸福之源。科学调整法定退休年龄和延迟养老金给付时点,成为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保险制度的焦点,为此政府要作出经济学分析和社会心理学判断,充分阐释政策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权威性,要满足以下四项前置性条件:

一、要选择市场结构和政策效应共振的最佳临界点

相对于城镇化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而言,老龄化导致新增劳动力的绝对增幅减少,但是我国城乡劳动力供给动能依然强劲,适龄失业率和待业率保持较高水平,农民工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没有稳定就业,尤其是80、90后的劳动参与率走低值得警醒,既有社会道德风尚和传统文化心理的影响,也与就业环境恶化导致经济承受能力脆弱有关。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保持无限供给的状态下,贸然推迟法定退休年龄和养老金给付的时点,与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的基本国策相背离,也会进一步抬高市场就业的门槛,加大低劳动能力人群的结构性失业。从社会道德和公众心理推断,只有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实质改变,劳动力市场的“刘易斯拐点”临界,企业对人力资源配置和改善劳动福利有需求,形成社会心理和市场机制作用的交汇点,这是劳动法规政策调整最佳的时间之窗。从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民意基础而言,只有金融危机对经济的不确定性影响消除,职工劳动经济和精神文化权益得到实现,社会利益诉求充分表达与有效凝聚,劳动环境和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才能充分体现改善民生的政策初衷。

二、要根据基本国情进行缜密合理的可行性决策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要与我国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有些专家学者引用美国法国和日本的案例,随着人口寿命的延长推迟法定退休年龄,这是国际社会认同和遵循的基本做法,也是我国今后改革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但是现阶段我国与发达国家有差距。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工业化已200多年,形成了成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有健康社会福利、财政能力和医疗保障,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和减少社会福利经过论证,有些则是经济危机时的临时性紧缩政策,总体就业质量和社会福利也是稳定增长的。我国处于奋力爬坡的工业化中期阶段,劳动保障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亟待成熟,企业管理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普遍缺位,职工依法维权能力有待提升。没有凝聚社会共识前就调整法定退休年龄,无疑削减职工的劳动保障和社会福利,带给劳动者权益损害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也增加了市场就业的成本和经济负担。政府要以促进公平正义为政策取向,根据国民教育的初始年龄和学业制度,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文化素质特征,劳动者心理对职业健康的判断和家庭赡养人口,科学预测和评估调整的法定退休年龄,对劳动力素质结构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不断提高劳动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和前瞻性。

三、要坚持对历史负责重新规划社会保险制度设计

调整法定退休年龄和社会养老金的给付,是重塑新型社会保险制度的逻辑起点,也是影响社会公众心理预期和就业心态的参数,与劳动就业率和劳动力市场价格指数,企业管理成本和市场环境变化等相关联。现阶段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社会民意和劳动关系的新变化,重新规划和积极改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有效筹集评估、合理均摊改革的成本,考虑劳动者对社保权益的合理关切,形成满足城乡居民和职工多元化需求的有效办法。选择更适当的政策理由和决策时机,系统阐述调整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合理性,完善社会保险和养老金延迟支付的合理性。要考虑各级财政保障和转移支付能力,更多顾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心理承受能力,形成较合理的政策预期和实施效果。不断增强劳动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和预见性,形成社会保险基金依法征缴和保值增值的机制,形成社会参与依法监督的管理体系。必须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及公共政策的调整,不是推迟退休年龄或减少社会福利就可以解决的,要考虑劳动者社会预期和就业心态,严格履行劳动立法和修法程序解决制度难题,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四、要充分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劳动保障政策理念

我国劳动关系市场化契约化多元化复杂化,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强势地位,缺乏社会利益调节机制和劳资矛盾缓冲机制,也导致劳资矛盾激化和集体劳动争议的剧增。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和特殊工时制,尤其是隐性就业和临时性就业没有纳入政府监管,非正规就业对正规就业产生“挤出效应”。各级政府劳动保障政策要维护社会核心利益,界定政府、企业和职工三者的权利职责义务,不能让劳动力市场乱象影响到决策判断,让既得利益影响劳动保障政策的普惠性。要强化基层劳动行政管理和监察执法,规范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秩序,引入社会舆论参与规范监督和有效制约,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素质和社会责任,提升劳动者的市场就业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形成尊重劳动价值和保障幸福生活的氛围,形成严谨的劳动立法和社会法制环境,努力把保障合法权益和实现体面劳动作为核心价值,督促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凝聚发展共同愿景,形成尊重劳动创造的利益诉求表达和维护机制,激发企业与职工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意识。只有不断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体现劳动保障决策的社会公益普惠性质,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和政策执行力。

构建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劳动关系,这是我国劳动保障政策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保障体面劳动的基本前提。法定退休权利是公民基本人权和经济自由,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涉及职工利益的实现,关系劳动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和政府决策的公信力,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分清我国劳动保障政策的重点领域和作用范围,在建党100年我国实现基本全面实现现代化目标后,再行分步调整到更加合理的法定退休年龄,全面实现社会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最大化,这是全民共建和谐社会及共享发展成果的必由之路。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