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农民工维权“足不出村”
本报讯(记者高柱)1月23日一大早,两位农民工到成都双流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反映,他们厂长期加班,厂方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双流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杨小兰当即表示:“我们会尽快核实,与厂方协调,依法妥善处理!”这是双流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接受职工投诉的一个缩影。
“只要职工满意,我们苦点累点没得啥!”杨小兰说,每周三是双流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领导接访日。去年以来,该机构共接待职工(农民工)来信、来访、来电及法律咨询580批次1320人次,受理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及其他投诉65件,已办结65件,涉及475人,金额295万元,办结率达100%。
杨小兰说,近年,该县总工会先后投资80多万元成立了双流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和双流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2012年底,该中心荣获全国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称号。
同时,他们构建县—镇(街道)和产业园区—村(社区)—企业四级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各分站及服务点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达574名。“农民工被侵权,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会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维权,让农民工‘足不出村’就能得到处理!”杨小兰说。
双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启星记忆犹新的是,去年4月,他们帮助安岳县受伤农民工陈光明讨回工伤赔偿款10万元后,又接到成都市总工会转来的内江籍农民工肖勇工伤案。他们聘请律师,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最终帮肖勇拿到了工伤赔偿。
双流县工会与县司法局组织30多名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工地、进工棚”的“三进活动”。仅去年该县工会就与县司法局、县安监局等单位共同开展法制宣传54次,印发宣传资料21种12万份,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和《法律援助申请指南》等宣传资料10万元,提供现场法律咨询3520余人次。



×